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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北川县2011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公告[含医学招聘]
发布时间:2011-09-29 10:51:00

一、招聘范围、对象
符合招聘范围和岗位条件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德端正;
(三)愿意在招聘单位工作满最低服务年限(5年);
(四)研究生学历人员35周岁及以下(197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本科及以下学历人员30周岁及以下(198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单位另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及技能;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见附表);
(七)身体健康。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在人事考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的人员在处分期内的;
6、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招聘的具体单位、岗位、条件、名额见《2011年北川羌族自治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

三、报名及资格审核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的方式。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的资格初审、面试前的资格复审及考察工作中的资格确认三个环节。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1、报名时间:2011年10月8日―10月14日。
2、选择职位:考生登录绵阳人事考试网(网址为:),认真阅读《公告》,了解招考职位的具体情况,选择符合条件的职位进行报名,一名考生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my.scpta.gov.cn
3、填报信息:考生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如实、准确填写《北川羌族自治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并按网上提示上传JPG格式、20K左右的近期免冠证件照片。
4、笔试加分政策。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一条关于“民族自治地方依照前款规定录用公务员时,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对少数民族报考者予以适当照顾”的规定,对报考北川羌族自治县职位的少数民族考生,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分。凡符合加分规定的少数民族考生须于2011年10月20日前将少数民族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薄交县人才服务中心(地址:北川羌族自治县永昌镇巨达路3号,电话:0816-4823175)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
5、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工作与考生报名时间同步。招考单位根据考生在网上填报的信息、上传的照片,严格对照职位要求进行资格初审,并在考生报名后的2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
考生应在填报信息后的第2个工作日后登陆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者按网络提示打印《北川羌族自治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两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
6、网上缴费
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于2011年10月10日—10月16日登录报名网站的相关页面缴费(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报名成功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237号
7、职位调整情况
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并经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之比原则上应达到1:3,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个别紧缺专业,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可放宽开考比例至1:2,调减或取消招聘岗位计划的情况在北川政务网公告栏公布。报考职位被取消的考生,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予以退费。
8、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成功并缴费的考生,凭身份证号、姓名,于2011年10月17日-10月19日登录绵阳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准考证。

四、招聘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60%。
2、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包含《公共基础知识》、《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3、笔试时间为2011年10月22日(具体时间及详细地点见《准考证》)。报考者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到准考证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因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负责,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4、笔试成绩(含加分)和是否进入资格复审的情况将在北川政务网上公布。
(二)资格复审
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依次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开考比例放宽的,以笔试折合成绩(含加分)从高到低按1:2的比例依次确定资格复审人员。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携带《2011年北川羌族自治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两份、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了学位要求的职位)原件及复印件和招聘单位要求的其它材料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对资格复审合格者,按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收取面试费80元。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人员。
(三)面试
1、面试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40%。
2、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面试当天,参加面试人数达不到1:3或1:2的,仍视为有效比例;如只有一人参加面试,其总成绩须达到其他有竞争岗位进入体检人员的最低总成绩,方可进入体检。
3、面试时间、地点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北川政务网上另行通知。
4、面试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到指定的考点参加面试,因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负责,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考试总成绩和拟参加体检人员名单统一在北川政务网公告栏公布。

五、体检
(一)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照报考者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考试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排序,招聘单位另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国家、省以及行业、岗位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初次体检不合格的,经本人申请,可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复检一次,复检申请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和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招聘单位同意,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递补一次,并通知其参加体检。
(三)体检由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组织实施。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报考者承担。

六、公示
对考试、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在北川政务网、绵阳人事考试网公示。公布县纪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限为5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或调查线索,凡以匿名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间被公示人因被举报查实取消拟聘资格和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的,不再递补。

七、考核
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对拟聘人员按规定进行综合考核。对考核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由此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八、聘用
对公示和考核无异议者,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及招聘单位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实行聘用管理。试用期间或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因此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九、招聘工作纪律
(一)本次招聘工作全程接受县纪委监察局和社会的监督。
(二)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实行公务回避制度。招聘单位负责人和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工作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三)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其情节追究相应的责任;对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一经发现核实,取消考试资格,已经被聘用的予以解聘。
十、本公告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16--4823175(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举报电话:0816--4821390(县纪委监察局)


附件:2011年北川羌族自治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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