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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沅陵县201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简章(含医药类)
发布时间:2011-09-29 09:54:40

       为及时补充我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优化人员结构、提高人员素质,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县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计划、职位及要求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事业单位共8个,计划招聘32人。各单位招聘职位、人数和相关要求见《沅陵县201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表》。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热爱所报考的职业,有工作责任感和较强的事业心,能吃苦耐劳。
4、有较高的政治素质,身体健康,服从工作安排。
5、具备招聘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表)。
6、年龄截止2011年9月30日止,未满附表所要求年龄的周岁。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1年10月8日至12日
2、报名地点:沅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3、报名手续:报考者需持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学历证书、执业资格证(需要提供者)原件及复印件,并交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三张。报名与参考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按规定交纳报名费200元整。
4、每名报考人员仅限报考一个单位的一个职位。每个职位招聘计划与报考人数的比例达到1:3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核减该职位招考计划,直至取消该职位的招聘。

(二)资格审查

县人社局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报名者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经查证属实者,一律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报名者本人承担。

(三)考试

1、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成绩计算比例:笔试占60,面试占40。
2、笔试考试由公共知识和专业知识两部分构成,总分为100分。其中:公共知识占总成绩的30,考试内容为:语文、法律法规及职业道德;专业知识占总成绩的70,考试内容根据报考的职位确定,不指定教材和内容。笔试考试时间为150分钟。
3、笔试考试的具体日期和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1:2的比例,从笔试成绩的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所有职位的面试和考核均由县人社局统一组织。除路灯管理所电工操作岗位的面试为考核实际操作技能外,其他职位的面试均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
5、根据湘组发〔2009〕5号文件精神,大学生村官在村级任职满2年;曾参加“三支一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活动满一年的高校毕业生,参加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享受笔试折算后总分加8分的优惠政策,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四)体检与考察

1、体检:根据考试成绩排名由高分到低分(分数相同,以专业成绩高低确定),按录取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如有体检不合格的,则从报考同一职位人员中按考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参照《湖南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办法》执行。 
2、考核:体检合格人员作为考核对象。考核工作参照《湖南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试行办法》执行,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相关单位参与实施。

(五)公示

考试、体检、考核等各阶段工作完成后,均分别将入围人员进行公示,接受考生的咨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六)聘用与管理

        对经公示无异议拟聘用的人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出公开招聘人员录取通知书,然后,被聘用者与招考单位签定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合同鉴证,并按公招职位公布的事业单位性质列编,实行聘用制管理,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后进行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予以辞退;合格者,继续聘用。

四、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五、其他事项

报考的详情请在沅陵县政府公众信息网及沅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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