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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大足县人民医院引进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工作办法
发布时间:2011-09-20 10:06:07

          重庆市大足县人民医院位于重庆西部驰名中外的“石刻之乡”。医院专科分类齐全,设有临床、医技、职能科室40个,开放床位725张,病床使用率110%,年门诊人次37万人次,住院3.1万人次。现有职工700余人,其中正高、副高级等各类卫生专业技术人员563余人。经重庆市政府批准,医院已纳入重庆市首批三级甲等医院创建单位,并由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帮扶共建。投资5.68亿元,建筑面积16万平方米,床位设置1200张的新建三级甲等医院已全面启动。复线成渝高速公路2012年开通,大足到重庆主城区只需30分钟,交通便捷,新的区划调整将使医院面临新的发展机遇。
为了加快我院人才队伍建设,稳定医院人才队伍,确保医院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及《重庆市卫生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大足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总体方案》、《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进一步稳定和用好现有人才若干政策的意见》等相关政策规定,特对《大足县人民医院人才管理暂行办法》(足医发〔2010〕159号)进行修订完善,并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引进方式
坚持按需引进、能力优先、注重业绩、择优遴选的原则,不拘一格,任人唯才,德才兼备。
二、引进条件及待遇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思想品德端正,综合素质过硬;
2.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踏实认真,作风务实;
3.具备岗位所要求的专业知识和实践工作能力;
4.身体健康。
(二)待遇
1.硕士研究生待遇:
(1)医院为其提供良好的发展平台,优先提供外出学习、进修机会。
(2)硕士研究生来院后,可一次性向医院借款5万元,并与医院签定借款协议。
若在我院连续工作不满5年离院,其在医院的借款5万元及借款期内利息应全额偿还。
若在我院连续工作满5年离院,其在医院的借款中,2500元归其所有,另47500元及借款期内利息应偿还。
若在我院连续工作满10年后离院,其在医院的借款中,15000元归其所有,另35000元及借款期内利息应偿还。
若在我院连续工作满15年后离院,其在医院的借款5万元中, 40000元归其所有,另10000元及借款期内利息应偿还。
若在我院连续工作20年以上后离院,其5万元借款不再偿还医院,全部归其所有。
2.博士研究生待遇
(1)医院为其提供良好的发展平台,优先提供外出学习、进修的机会。
(2)博士研究生来院后,可一次性向医院借款15万元。
若在我院连续工作不满5年离院,其在医院的借款15万元及借款期内利息应全额偿还。
若在我院连续工作满5年后离院,其在医院的借款中,7500元归其所有,另142500元及借款期内利息应偿还。
若在我院连续工作满10年后离院,其在医院的借款中,45000元归其所有,另105000元及借款期内利息应偿还。
若在我院连续工作满15年后离院,其在医院的借款150000元中,120000元归其所有,另30000元及借款期内利息应偿还。
若在我院连续工作20年以上后离院,其15万元借款不再偿还医院,全部归其所有。
三、引进程序
(一)报名:由医院人事科负责。填写报名登记表,同时附自荐书,可以网上报名,也可以在宣传现场报名。
(二)资格审查:医院人事科按照公告的资格条件,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三)考核:医院党办、人事科联合有关部门对拟引进对象的思想表现、业务水平、工作能力和身体状况进行全面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和意见报院长办公会审批。
四、工作年限计算
工作年限计算实际工作满一年算一年,不满一年不算,工作年限不含以下时间:
(一)半年以上病假时间;
(二)一个月以上事假时间;
(三)其他各种原因离院半年及以上时间。
五、有关问题说明
(一)对所取得的博士或硕士学位是指国民教育系列。
(二)本办法所称的“离院”是指要求调离或离开医院半年以上的人员,包括:
1.考取统招研究生;
2.调出;
3.出国留学、进修、研修、访问学者(返院继续在院工作人员除外);
4.停薪留职、辞职、辞聘等;
5.因违反劳动合同、国家法律被医院解聘的;
6.其他离开我院的情形。
(三)因政府、组织部门工作需要,调政府部门任职的不属于本办法所称的“离院”。
(四)因疾病无法继续工作的不属于本办法所称的离院,但病退后在大足县人民医院以外的单位或机构从事医疗或管理工作的,属于本办法所称的“离院”。
六、本办法自文件下发之日起执行,与以往规定有抵触的,以本办法为准。
七、本办法由大足县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23)43780260            联系人:人事科龚科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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