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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赣县2011年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11-09-20 09:15:08

       为切实加强我县卫生系统的人才队伍建设,缓解我县卫生系统专业技术人员紧缺的矛盾,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50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专业、人数及岗位(共计150名)

(一)临床医学专业共40名。岗位分配:县人民医院12名,县妇幼保健院3名,乡镇卫生院25名。

(二)护理(护士、涉外护士、助产)专业85名。岗位分配:县人民医院30名,县妇幼保健院7名,乡镇卫生院48名。

(三)医学影像学专业8名。岗位分配:县人民医院2名,乡镇卫生院6名。

(四)麻醉医学专业1名。岗位分配:县妇幼保健院1名。

(五)医学检验专业8名。岗位分配:县人民医院2名,乡镇卫生院6名。

(六)药剂(药理学、药学、应用药学、临床药学)专业6名。岗位分配:乡镇卫生院6名。

(七)妇幼卫生(妇幼保健)专业2名。岗位分配:县妇幼保健院2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报考人员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遵纪守法,诚实守信,遵守社会公德,具有良好的品行。

2、身体健康,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的条件执行。

3、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必须符合所报专业规定的年龄、学历、职称、执业等资格条件,专业对口(所学专业与招聘公告专业一致)。

(二)各专业招聘条件

1、临床医学专业:获得国家统招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内(1976年9月1日以后出生,下同),具备执业医师资格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人员。取得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的年龄放宽到男性45周岁以下(1966年9月1日以后出生,下同),女性40周岁以下(1971年9月1日以后出生,下同)。

1 L ]& H6 M$ x9 E# _5 2、护理专业:获得国家承认中专及以上学历,取得执业护士资格并可以在卫生部门注册,年龄在30周岁以内的女性人员(1981年9月1日以后出生,下同)。

3、医学影像专业:获得国家统招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内,具备执业医师资格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人员。

4、麻醉医学专业:获得国家统招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内,具备执业医师资格的人员。

5、药剂专业、医学检验专业:获得国家统招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内,具备相应专业执业资格(职称)的人员。

6、妇幼卫生专业:获得国家统招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内,具备执业医师资格的女性人员。

(三)其他:

1、2011年毕业暂未取得执业资格的国家统招全日制医学类大中专院校毕业生,若符合招聘专业规定的年龄、学历条件、专业对口,也可以报考。但麻醉医学专业、妇幼卫生专业因为没有乡镇卫生院岗位,大专学历暂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人员不能报考。

2、现未获得执业(职称)资格证书,但已参加相关执业(职称)资格考试且考试成绩合格者(在网上能够查证),视同具备相应执业(职称)资格。

3、赣县卫生系统内在编人员以及县内支医大学生在服务期内人员不能报考。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报名、笔试、资格审查及政审、实践操作技能考试、体检、公示、试用等环节和程序。

(一)报名

1、报名采取网络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专业(岗位)。网上报名时间2011年9月28日至10月5日,考生可直接登录赣州人事考试网报名并缴费,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10月7日。报名时,根据赣发改收费字[2007]1449号,每人收费80元,缴费完成后报名才算成功。

2、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考制度,网上报名时不进行资格审查,实践操作技能考试前再对入闱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报考条件,选报自己符合条件的专业,如因不符合条件,被取消实践操作技能考试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3、各专业报考人数不少于招聘人数3倍,若报名人数少于招聘人数3倍的,将相应调减该专业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

4、报名成功的考生,请于10月13日至10月15日自行登录赣州人事考试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上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二)组织考试与资格审查

考试分笔试和实践操作技能考试。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答题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为医学基础知识和相应学科的专业知识,分数100分。

考试时间:2011年10月16日上午9:00-11:00

笔试成绩可在10月24日起到赣州人事考试网上查询。

2、资格审查及政审:根据各专业的招聘人数,麻醉和妇幼卫生专业按1:3、临床医学按1:1.5、护理专业按1:1.3、其他专业按1:2的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实践操作技能考试人员(与入闱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列入)。10月24日在赣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布入闱参加实践操作技能考试人员名单。

10月27日至10月28日,各考生必须提供报名表(报名成功后即在网上下载打印)、身份证、学历证、户口簿、就业报到证、职称资格、执业资格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以及政审材料一份(2011年毕业的应届生由其毕业学校出具政审证明材料,2011年以前的历届毕业生由其工作的单位或户口所在地社区出具政审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和政审。若出现空缺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参加实践操作技能考试人员。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资格条件不符合者,随时取消其招聘资格。

3、实践操作技能考试

实践操作技能考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考试内容为相应专业的操作技能。

实践操作技能考试时间:2011年10月30日

4、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的70与实践操作技能考试成绩的30之和为考生考试总成绩。

10月31日在赣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布入闱体检控制线和体检人员名单。

(三)体检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排名,按各专业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与入闱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同列入体检, 如体检都合格则录取时按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统一组织体检。若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体检人员,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时间:2011年11月2日

(四)公示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赣县人民政府网公示一周。有异议者经查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人员空缺按总成绩一次性递补聘用人员。

(五)试用期待遇与管理

公示无异议者或虽有异议但查无实据者,由组织人事部门安排到相关单位试用,试用时间6个月。同一专业招聘单位在不同乡镇和单位的,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者优先)顺次挑选试用单位 (录取县人民医院临床医学、医学影像专业需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临床医学、医学影像专业的大专学历人员,只能选择乡镇卫生院岗位)。试用期间人员由所在单位进行管理,每月发给生活补贴1300元,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所需经费由各单位解决。

四、正式聘用

试用期满后,对试用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正式办理聘用手续,正式聘用后服务期限至少5年(含试用期),五年内不得调出县外。聘用人员一律实行人事代理,纳入编制管理,享受单位正式在册工作人员待遇。

五、联系电话

赣县卫生局                           0797-4441376

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797-20334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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