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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太原市娄烦县2011年公开招聘乡镇卫生院卫技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11-09-19 08:41:39

       为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强基层医疗卫生单位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积极推进卫生系统人才资源的优化配置,完善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促进全县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镇卫生院卫技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德才兼备的选人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公开考试,择优聘用的办法招聘卫技人员,真正将高素质人才选聘到乡镇卫生队伍中来。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招聘岗位为乡镇卫生院临床与公共卫生管理,共24人。
  三、招聘范围、对象及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备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基本素质和身体条件。
  1、医学类院校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具有娄烦县户籍者专科及以上学历即可)。
  2、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
  以上人员在山西省户籍范围内招聘,户口类型不限。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四、报名办法
  本次招聘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址为:山西人事考试网站(www.sxpta.com)。
  报名程序如下:
  1、提交报名申请及有关材料
  报名人员可在2011年9月20日9:00—-9月25日18:00期间登录山西人事考试网站,填写《2011年娄烦县公开招聘乡镇卫生院卫技人员考试报名表》。报考人员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请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对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不全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2、资格初审和结果查询
         资格初审由县公开招聘乡镇卫生院卫技人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资格审查要客观、公正、及时。报名人员请于2011年9月20日—-9月25日在提交报考申请一个工作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咨询电话:0351-5321660。
       3、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于2011年9月27日18:00前进行网上缴费。按县物价局批准的收费标准,交考务费100元/人。
  4、准考证打印和领取
  通过资格审查并按规定缴纳费用的报名人员,请于2011年10月11日—-10月14日登录山西人事考试网(www.sxpta.com),自行下载打印考试准考证。因故不能打印准考证的,可于2011年10月14日到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太原市体育西路317—1号)领取。
  考生须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考试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
        五、资格复审
        对通过专业笔试后进入面试的人员,由娄烦县公开招聘乡镇卫生院卫技人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请面试人员携带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户口簿及符合享受奖励分条件的有关证件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统一使用A4纸复印,户口簿复印时,本人与户主复印一页),按时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环节。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空缺名额按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时间:2011年10月22日、23日。
         资格复审地点:娄烦县人社局人才市场(娄烦县城南大街政府大院前排东楼一层)
  六、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生凭有效《准考证》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1、笔试
  笔试按综合试题(卷)一门安排,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成绩满分为100分,占综合成绩的90。考试内容为报考岗位相关的基础知识及卫生法律法规。
  笔试时间:2011年10月15日  上午   9:00—11:30。
  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成绩查询:2011年10月20日以后公布考试成绩,考生可登录山西人事考试网(www.sxpta.com)查询。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按百分制组织专业测试,分值占综合成绩的10。
  面试考生的确定:以笔试成绩加奖励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岗位名额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程序:(1)资格复审(2011年10月22日、23日);(2)面试内容测试。
  面试内容: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医学基础知识及卫技相关知识。
  面试时间:2011年10月25日。
  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3、奖励分
  ①凡参加自愿服务西部计划、大学生村官计划、“三支一扶”计划、晋西北计划的高校毕业生,在服务两年期满后3年内(含3年)报考我省各级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在笔试总分中增加5分(晋政办发【2009】64号);
  ②取得国家承认的执业医师资格证者,在笔试总分中增加5分;
  ③获得国家承认的硕士研究生学位和学历者,在笔试总分中增加5分; 
  ④娄烦县乡镇卫生院2010年12月31日前的临时聘用人员,在岗工作一年以上者并经查证落实后,凭乡镇卫生院相关证明,在笔试或面试环节,同等条件可优先预录。
  符合以上①②③项条件者,在笔试总分中予以累计加分。
  综合成绩合成:笔试成绩(含奖励分) × 90 + 面试成绩 × 10 = 综合成绩。
  七、体检
  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对参加面试考生以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由娄烦县公开招聘乡镇卫生院卫技人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组织,考生按体检通知按时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由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者,按成绩排序依次递补。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在娄烦县人社局人才市场查询。
  体检时间:2011年11月3日。
  体检地点:另行通知。
  八、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计划生育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采取政审方式,同时调取拟录用人员档案等相关材料。
        考察时间:2011年11月8日、9日。
  九、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山西人事考试网(www.sxpta.com)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即确定为合格人选。
  十、聘用
  经公示后确定的合格人选,按现行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并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在乡镇卫生院工作五年内不得流动。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期限内。聘用人员纳入编制内管理,工资福利、生活待遇按全额预算事业单位标准执行。
  十一、纪律监督
  公开招聘乡镇卫生院卫技人员工作实行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有关部门和全社会的监督。对违反公开招聘工作纪律的人员,要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娄烦县纪检委监督电话:0351-53226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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