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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香洲区公开招聘计生指导员、人民调解员和安全生产检查员简章
发布时间:2011-09-14 09:31:21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二)愿意履行工作职责,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三)符合应聘职位条件;
(四)无犯罪记录及无违反计划生育记录;
(五)身体健康。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计生指导员75名,具体职位人数和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人民调解员11名,具体职位人数和资格条件详见附件2。
安全生产检查员8名,具体职位人数和资格条件详见附件3。
专业的确定参照《广东省201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专业参考目录》执行。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方式:本人现场报名或他人代报名;
2.时间及地点:2011年9月17日(星期六)一天,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香洲区人力资源开发管理服务中心一楼大厅(地址:珠海市香洲区兴华路5号(珠海市七中对面));
3.应聘计生指导员所需资料:①《香洲区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表》(本人填写并签名);②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户口本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原件审核后退还,复印件留存;如属集体户口且户口本不方便借出的,可只提供户口本首页和应聘者本人信息页的复印件,但在复印件上须有单位加具“与原件相符”的证明意见并盖公章);③报考06职位的还需提供复员士官证(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原件审核后退还,复印件留存);报考07、08职位且应聘者本人户口不在香洲区的,还需提供结婚证、应聘者配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原件审核后退还,复印件留存;如应聘者配偶属集体户口且户口本不方便借出的,可只提供户口本首页和应聘者配偶信息页的复印件,但在复印件上须有单位加具“与原件相符”的证明意见并盖公章);报考08职位且要求放宽年龄的现役军人配偶,还需提供现役军人的士兵证(军官证)、营级以上单位出具的现役军人身份证明、结婚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原件审核后退还,复印件留存);④代报名的需提供代报名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原件审核后退还,复印件留存);⑤留学回国人员报名的,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留学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原件审核后退还,复印件留存);⑥应聘者近期彩色免冠同版一寸照片2张(1张贴在报名表,1张贴在准考证)。
4.应聘人民调解员所需资料:①《香洲区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表》(本人填写并签名);②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原件审核后退还,复印件留存)③代报名的需提供代报名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原件审核后退还,复印件留存);④留学回国人员报名的,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留学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原件审核后退还,复印件留存);⑤应聘者近期彩色免冠同版一寸照片2张(1张贴在报名表,1张贴在准考证)。
5.应聘安全生产检查员所需资料:①《香洲区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表》(本人填写并签名);②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户口本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原件审核后退还,复印件留存;如属集体户口且户口本不方便借出的,可只提供户口本首页和应聘者本人信息页的复印件,但在复印件上须有单位加具“与原件相符”的证明意见并盖公章);③代报名的需提供代报名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原件审核后退还,复印件留存);④留学回国人员报名的,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留学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原件审核后退还,复印件留存);⑤应聘者近期彩色免冠同版一寸照片2张(1张贴在报名表,1张贴在准考证)。
每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二)资格审查
应聘者经现场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者,缴纳考务费50元后发放准考证(特困大学生、下岗失业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凭相关证明免缴考务费)。每个职位招聘人数与参加笔试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3,如低于该比例,则按1∶3的比例相应减少招聘人数。
(三)考试
采取笔试加面试方法,成绩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分数均四舍五入并保留小数点后2位),总成绩合格线为60分。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统一进行,侧重考察应聘者基本素质及职位所需知识等。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50%。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笔试成绩、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有关事项,在香洲区组织人事网(http://zuzhibu.zhxz.cn
笔试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
2.面试
面试侧重了解应聘者履行岗位职责应具备的素质与能力。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50%。依总成绩高低顺序(总成绩不得低于60分),按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数1∶1的比例,择优确定体检人员。如遇最后一名入围人员总成绩有同分且超出招聘人数时,同分人员按面试成绩的高低择优确定体检人员。面试成绩、总成绩和体检有关事项在香洲区组织人事网“通知公告”栏公布。
 面试时间和地点见网上通知。
(四)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产生的空缺可按总成绩的高低依次等额递补。
(五)考核
考核是对应聘者进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考察,以及对应聘者报考资格复核。进入考核人员须提供计划生育证明和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材料。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所产生的空缺可按总成绩的高低依次等额替补。
(六)公示
体检、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香洲区组织人事网公示3日。公示期间未收到情况反映,或收到情况但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聘用人员。
四、聘用
(一)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聘期3年(含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的,正式聘用。
(二)聘用人员不办理工作关系调动。
五、其他
(一)咨询电话:0756-2516710(香洲区委组织部);监督电话:0756-2523079(香洲区纪委、区监察局)。
(二)对应聘者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的全过程。发现有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已签订劳动合同的予以解除。
(三)违反招聘工作纪律的人员,由区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四)招聘过程中出现特殊情况,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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