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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德阳市事业单位2011年下半年考试招聘公告(含医学类)
发布时间:2011-09-13 16:05:30

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规定,我市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情况见附件5或6),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聘用工作人员。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 具有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水平与工作能力,符合其全部要求条件(见附件5或6)。学历、学位国家认可,并于2011年9月9日前取得(以证书落款日期为准)。岗位表中的“学历专业方向”根据工作需要设置,与国家专业目录并非完全对应。考生学历专业名称与报考岗位学历专业方向相近的,资格审查时须提供本人该学历课程成绩表以证明符合要求。

4. 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等相关规定。

5. 年龄18至35周岁,即1975年9月9日至1993年9月8日出生。特殊岗位经德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从其规定,生日界限以此类推。

6. 最高学历为研究生的,全国户口均可报考;最高学历为本科的,四川省内户口方可报考;最高学历为大专及以下的,德阳市内户口方可报考。户口住址以考生2011年9月9日户口所在地或大中专毕业生入学前最后户口所在地为准。特殊岗位的户口要求经德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可适当放宽。

2011年9月9日正在德阳市内服务的“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一村一大)、“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特岗教师)或“社工人才百人计划”(社工人才)等五项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五项人员”),全国户口均可报考。

7.考生电子信息和书面材料均须真实有效准确完整,否则责任自负。

8.工作经历仅限毕业参加工作后的经历,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到2011年9月9日。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 曾受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或开除处分的。

2. 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3. 按有关法规政策不宜聘用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本次公招在四川人事考试网(网址:www.scpta.gov.cn)进行报名缴费和打印《信息表》、《准考证》,在德阳人事考试网(网址:www.dykszx.com)进行信息发布与查询。公招期间考生须密切关注德阳人事考试网,保证在工作时间内报名所留联系电话通讯畅通,并按要求准时到位参与招考各项环节;对联系不上或过时未到的,均作自动放弃处理。

2.报名前考生须按《信息表》(见附件1)进行准备,并准备缴费所用网银账户等,报名缴费和打印资料的方法与要求见附件2。网上填报信息须真实准确,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3.本次公招在报名时不审查资格,资格审查安排在笔试后面试前进行。网络报名通过是指考生填报信息完整,照片符合要求,准予参加笔试,并不代表资格审查合格。不符合全部条件而报名参加笔试的考生,不能通过资格审查时责任自负。

4.每名考生仅可报考一个岗位。

5.考生人数与岗位名额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的相应调减名额或取消岗位;限招“五项人员”的岗位可放宽到2:1。报考岗位被取消的考生,可调剂报考符合条件的已开考岗位。有关情况于9月30日前在德阳人事考试网上公告。

(二)考试与资格审查

1. 考试内容

类别

考试科目

考试内容

推荐参考书

占考试总

成绩比例

卫生专业技术岗位

公共笔试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均应掌握的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公民道德建设、事业单位常识、省情市情和时事政治等基础知识。

《四川省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专用教材 综合知识》(四川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

30

专业笔试

生物学、生理学、药理学、病理学、人体解剖学和诊断学等基础知识。

《医学基础知识指南》(成都时代,2009年3月版)

30

专业面试

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能力。

 

40

非卫生专

业技术岗位

公共笔试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均应掌握的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公民道德建设、事业单位常识、省情市情和时事政治等基础知识。

《四川省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专用教材 综合知识》(四川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

30

业务技能笔试

计算机应用、公文写作与处理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知应会的知识。

《公文写作格式与范例大全》(红旗出版社,2010年5月版)《最新计算机应用基础》(电子工业出版社,2009年1月版)

30

公共面试

事业单位人员应当具备的综合能力素质。

 

40

说明:推荐参考书仅为方便考生复习之用,其内容并未涵盖本次考试全部内容。

 

 

 

 

 

 

 

 

 

 

各项成绩在百分制基础上进行折合,均保留两位小数。

2.加分

“五项人员”可享受加分,具体办法是:2011年9月9日前服务期满(“一村一大”签3年满2年即可享受该期加分,其他项目签定期限满后方可享受该期加分),被县级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相应主管部门考核合格的,每工作满1年加2分;其中“一村一大”被县以上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评为优秀的另加3分;加分按工作年数和获奖次数累积计算。加分最高不超过6分,其中“一村一大”报考县(市、区)及以下单位的不受此限。享受加分的,在按占考试总成绩之比折合后的笔试总成绩中加分。上级有新的加分政策时从其规定。

符合加分政策者报名缴费成功后于2011年9月29日前,持加分材料到德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进行审核。加分材料包括:报名网站生成打印的《信息表》原件1份,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其他无效,下同)、合同书(或协议书、服务证)、每个年度考核结果(获奖者另交每次获奖结果)的原件、复印件各1份。

加分审核结束后,在德阳人事考试网进行5天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经查以虚假材料骗取加分资格的,取消其考试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3. 笔试

笔试时,考生持本人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准时到达指定地点参加笔试。

4. 资格初审复审与面试报名

笔试后,按考生人数与岗位名额3:1的比例,依据同岗位考生笔试总成绩(含加分,下同)从高到低依次确定参加资格审查考生,最末名次并列考生(含递补)全部进入。参加资格审查考生(含递补)须达到笔试总成绩最低分数线(即不得低于本次公招全市参加笔试考生平均笔试总成绩的70)。达不到3:1比例的,可按2:1或1:1比例进行面试。

市本级由主管部门对考生资格进行初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复审;各县(市、区)由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资格审查。审查合格且报名缴费后发给面试准考证。审查不合格的取消其资格,因各种原因产生的空缺名额,由市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通知同岗位达到笔试总成绩最低分数线的考生参加递补。

参加资格审查考生持证件材料由本人到场参加审查,证件材料按以下顺序装订,其中仅要求带原件的将原件订入,要求带复印件的仅将复印件订入:

(1)报名网站生成打印的信息表原件1份。

(2)身份证、户口簿(或公安派出所户籍证明)、学历证、学位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考生学历专业名称与报考岗位学历专业方向相近的,须提供本人该学历课程成绩表复印件1份,复印件须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印章。

(3)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各1份。

(4)考生承诺书原件1份。非在职考生须承诺“本人在本次公招期间与任何单位、个人均不存在人事、劳动关系”(见附件3);在职考生须承诺“若考取,本人将在办理新聘手续前解除原人事、劳动关系并提供书面材料,否则即为本人自动放弃”(见附件4)。

(5)以“五项人员”身份报考的,须提供合同书(或协议书、服务证)和最近年度考核结果原件、复印件各1份。

5. 面试

面试时,考生持本人面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

6. 成绩排名和查询

面试后,按同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名;若考试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名;若笔试总成绩相同,以专业(业务)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

笔试后,德阳人事考试网向考生提供本人笔试成绩、加分、排名和是否进入面试等情况的查询,面试后,德阳人事考试网向社会公布所有进入面试考生的考试成绩和排名情况。

(三)体检

面试后,按考生人数与岗位名额1:1的比例,按排名办法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进入体检考生。进入体检考生(含递补)须达到考试总成绩最低分数线,即全市参加面试考生平均考试总成绩的70。

体检时,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准时到达指定地点,按市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排,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资格,因各种原因产生的空缺名额,由市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排名办法从高到低依次通知同岗位达到考试总成绩最低分数线的考生参加递补。

(四)考核与公示

体检后,按市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排,由招聘岗位主管部门或市(县)直属事业单位对体检合格考生进行综合考核并出具考核材料,考核材料包括被考核者的政治思想、法纪观念、道德品质、工作态度、专业能力、工作实绩(学习成绩)以及是否符合公告规定、回避制度等,且作出考核是否合格的明确结论。

考核后,对合格人员在德阳人事考试网进行7天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考核或公示后不宜聘用的取消其资格,因各种原因产生的空缺名额,由市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排名办法从高到低依次通知同岗位达到考试成绩最低分数线的考生参加递补。

(五)资格终审与聘用

聘用前,对经上述程序合格的人员进行资格终审,不合格的取消其资格。

拟聘人员原系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应当解除原人事、劳动关系;原系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的,应当辞职。拟聘人员须在用人单位申报聘用前,办理完毕解除原关系,并向审批部门提供书面材料,方可办理聘用审批手续。

同一岗位包含多个单位的,办理手续前在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及该岗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下,由该岗位拟聘人员按排名办法从高到低依次选择单位。

新聘工作人员实行聘用制,与用人单位签定《聘用合同书》,按照有关政策规定进行管理。

四、组织实施与工作纪律

(一)实行回避制度

凡与拟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不得应聘与该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也不得应聘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的岗位。

(二)严肃工作纪律,狠抓考风考纪

为保证公招的公开、公平、公正,公招工作中要严肃工作纪律,狠抓考风考纪,对违反人事纪律的,对弄虚作假和违反考试规定的,严格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五、时间安排

(一)9月9日发布公告。

(二)9月23日—26日24时网络报名缴费,缴费延长截止9月27日24时。

(三)考生报名缴费成功至9月29日审核加分,随后公示加分。

(四)10月16日笔试。

(五)面试报名、面试等具体安排,笔试后另行公告。

(六)体检、公示等具体安排,面试后另行公告。

六、联系方式

德阳区号:0838;邮政编码:618000。

(一)德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德阳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考务及教材咨询,电话:2222498,地址:德阳市岷江东路126号一楼西侧大厅;德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负责综合咨询,电话:2220910,地址:德阳市天山南路一段108号。

(二)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旌阳区

电话:2556283,地址:旌阳区黄河东路(原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2.广汉市

电话:5223851,地址:广汉市天津路西一段。

3.什邡市

电话:8101838,地址:什邡市方亭镇东顺城街54号。

4.绵竹市

电话:6204977,地址:绵竹市苏绵大道新政务中心C区。

5. 罗江县

电话:3124306,地址:罗江县滨江东路18号。

6.中江县

电话:7213725、7213721,地址:中江县凯江镇荷花南街19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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