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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遵义市正安县2011年考试招聘医护人员简章
发布时间:2011-09-13 15:54:21

         为解决我县卫生系统专业技术人才紧缺的问题,进一步优化卫生系统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结构,促进我县医疗卫生事业的可持续发展,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拟在医学类院校毕业生中通过考试考核方式招聘医护人员。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形式
到省内医学类院校(贵阳医学院、贵阳中医学院、遵义医学院和遵义医专)进行现场招聘;在本县设立报名点招聘。(经县招考办在省内医学类院校现场招聘已满的职位,不再在本县报名进行招聘)。
二、岗位设置
本次考试考核聘用医护人员91名(具体岗位设置情况见附件)。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㈠对象
全日制普通医学类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乡镇卫生院检验和影像岗位可放宽到全日制普通医学类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
㈡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
2.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资格条件。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3年8月30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6年8月30日以后出生)。
5.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⑴本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
⑵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⑶有犯罪记录或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⑷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四、报名
㈠在省内医学类院校进行现场招聘。应聘人员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毕业证书(验原件,交复印件1份)。    
2.个人学籍档案。
3.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㈡在省内医学类院校现场招聘未满的职位,在县人社局录用调配股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O11年9月13日-14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报名时免收报名费。
2.报名所需资料:
⑴毕业证书(验原件,交复印件1份)。
⑵个人学籍档案。    
⑶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⑷本人近期免冠小二寸照片4张。
五、资格审查
由县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应聘人员统一进行资格审查,主要审查:学历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及个人学籍档案。合格者准予参加考核。
六、考核
㈠在省内医学类院校现场报名的,在所在学校进行考核。在县人社局报名的,应聘人员于 2011年9月17日到县人社局参加考核。
㈡考核方式
考核采取现场答辩的方式进行,现场答辩由县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思想政治素质、专业知识水平及工作实绩、逻辑思维及组织分析能力等。考核分数为100分。
  若遇应聘人员考核分数出现末位并列的,取学历高者参加体检。
七、体检
体检按考核分数从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的,按考核分数依次递补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县卫生局负责。
八、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按人事管理权限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正安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对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县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相关规定进行调查。
九、聘用
㈠经考核及体检合格的人员一经聘用后,三年内不能调动。
㈡招聘工作由县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县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上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㈢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按照相关规定确定,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试用期待遇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㈣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用人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按考核分数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进行体检、公示并办理聘用手续。
㈤未尽事宜由县招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若遇重大争议事项提请市招考工作领导小组裁决。
十、纪律与监督
整个招聘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监督。如有违纪情况发生,对应聘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对违纪的工作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咨询电话:0852-6421316
监督电话:0852-6423996

附件:正安县2011年考试考核招聘医护人员岗位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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