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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卫生厅直属事业单位201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11-09-09 17:31:40

        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促进医学专业毕业生就业,合理补充厅直属医疗单位急需医务人员,经省政府同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省卫生厅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制外医务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程序
    凡符合招聘条件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往届毕业生均可报名。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信息、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或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要求
    报考人员请登录青海省卫生厅网站(http://www.qhwst.gov.cn/),详见《青海省卫生厅直属事业单位2011年公开招聘计划表》。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1年9月7日— 9月13日。
    报名地点:省卫生人才交流中心(西宁市南川西路69号)。电话:0971-6264249
    报名时须提供《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毕业证书、学  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特别注明有执业资格准入要求的岗位,须提供执业资格准入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2张;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按报考条件要求提供。
    四、考试时间及内容  
    (一)笔试
    时间:2011年9月24日。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
    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二)面试
    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该岗位参加面试人员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对象。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招聘岗位与报考人员达不到1:3比例要求的,将根据岗位需求决定是否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若保留招聘计划,可视笔试、面试情况决定是否聘用。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五、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每个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该岗位参加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同一岗位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的列为体检对象。
    六、岗位聘用及待遇
    经笔试、面试、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并取得相关执业资格证者正式聘用。所聘人员与各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享受用人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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