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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威远县公开招考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发布时间:2011-09-09 09:19:18

         根据威远县卫生事业发展需要,经县委编委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聘用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招考信息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威远县卫生局所属18个医疗卫生单位均为政府举办的事业单位,其中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全额拨款性质,县第三人民医院为自收自支性质,其余医疗卫生单位为差额拨款性质,主要履行全县及辖区内人民群众的防病、治病、康复、健康教育等服务职能。

二、招考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择优。

三、招考岗位

本次公开招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0名,岗位及岗位要求详见附表。

四、招考范围

全国范围内公开招聘。

五、招考条件

㈠基本条件:参加考试聘用者应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思想品德好,热爱卫生工作,愿意为威远县卫生事业服务。

㈡学历要求: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中专及以上毕业文凭;全日制成人大、中专及以上毕业文凭,报考卫生专业岗位需同时具有普通中专毕业证书或相关执业资格证。

㈢年龄要求:年龄不超过30周岁(即1981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报考护理岗位的年龄不超过26周岁,即1985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个别岗位年龄限制放宽至40周岁,即1971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自收自支医疗单位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即1966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㈣具体要求详见附表。

六、招考办法

㈠报名:2011年9月21日—23日在县卫生局人事股报名,联系电话:0832-8103498;每个考试聘用岗位与报名人数之比不得低于1:3(个别特殊岗位可放宽到1:2)方能开考;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一寸彩照2张,在职人员还需提供由单位和主管部门签署同意意见的《威远县卫生系统在职人员参与招聘申请表》;每人限报1个岗位。

㈡笔试:考生于2011年10月13日—14日在县卫生局人事股领取《准考证》,2011年10月15日进行笔试,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考试科目分为《公共知识》(总分100分,内容包括政治理论、法律、公文写作以及职业道德和事业单位知识);《医学专业知识》(总分100分。报考医学卫生类专业按岗位要求考相关专业知识即:西医临床(含妇产、影像、公卫)、中医临床(含中西医结合、康复理疗针灸技术)、药剂(含中、西药剂)、检验、护理共五大类;报考管理、工勤、财务的考生不考专业知识。

在县卫生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笔试成绩,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其中《公共知识》占总成绩的40(其中管理、财务、工勤岗位公共知识占总成绩的70)、《医学专业知识》占总成绩的30。每个考聘职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2确定面试对象。

㈢面试:面试于2011年10月22日上午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在县卫生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以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项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按1:1确定体检对象。

如形不成竞争态势的,进入面试人员的总分低于本次面试考生总成绩平均分数者不予体检、聘用。

㈣体检:体检在县级医院进行(空腹),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在县卫生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体检结果(若有体检不合格者,再依次递补)。

㈤收费:参加笔试的每名考生缴纳考务费每科50元,参加面试的每名考生缴纳面试费80元,参加体检的按照医院收费标准缴费。

㈥公示:确定拟聘人员后,在县卫生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为期7天的社会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学历、毕业院校、拟聘岗位等。公示期内,如有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满后,对没有收到举报或举报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举报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举报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㈦审批及试用期

社会公示合格者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有关规定报批,经批准聘用的人员由县卫生局签发聘用通知书,被聘用人员按通知规定时间报到,超过规定时间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员从批准聘用之日起,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点击下载附件:威远县卫生系统事业单位2011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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