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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2011年公开招聘社区卫生工作人员简章
发布时间:2011-09-05 15:41:59

根据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相关规定,包河区拟面向全国公开招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职位及名额

招聘工作人员共44名。详情见《2011年合肥市包河区公开招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岗位设置一览表》(附后)。

三、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开拓进取精神和服务意识,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2、身体健康,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3、具备相应专业国家承认大专及以上学历。

4、具备与招聘岗位相对应的执业资格或专业技术职称(具体招聘岗位及详细条件见附表)。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5)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6)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7)已在本区街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含卫生院)编制内通过竞聘上岗的在职在岗人员。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网上报名

1、考生登录合肥人事考试网(www.hfpta.com)报名,统一报名时间为2011年9月14日9:00至9月20日16:00,逾期不再报名。考生所填信息必须真实无误。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录聘资格。
    2、考生必须于个人报名后的第二天至9月20日18:00前登录合肥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资格初审通过,即可通过合肥人事考试网缴纳笔试费用,缴费截止时间为9月21日12:0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3、报名缴费结束后,报考岗位人数与缴费人数比例不足1:3的,将相应减少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报考被取消岗位的考生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时间为2011年9月21日15:00至18:0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若条件不符不能改报其他岗位的,通过缴费系统退还笔试费用。

4、考生于2011年9月23日15:00至9月24日直接从合肥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笔试。

(二)笔试

1、笔试科目和内容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总分100分。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两科(不指定辅导教材)。

《综合知识》:内容包括卫生基础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等,满分100分,占笔试成绩的40;

《专业知识》:内容包括所报考岗位应知应会知识,满分100分,占笔试成绩的60(相应岗位考试科目名称见《附表》)。

根据笔试合成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合成成绩相同,按《专业知识》成绩高低(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决定取舍。笔试结束后10天内在合肥人事考试网、包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布个人笔试成绩。

(2)笔试时间:9月25日(周日)上午

8:00-9:30    《综合知识》

10:00-12:00  《专业知识》

2、资格复审

经查分程序后公布笔试合成成绩、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复审时间和地点。被确定为资格复审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执业资格证书或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携带网上打印的报名表、笔试准考证,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前来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资审不合格,按笔试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一次(若出现笔试合成成绩并列,按《专业知识》成绩高低决定取舍)。

若本人不能亲自前来办理,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但必须由考生本人向委托人出具书面委托书,被委托人需携带个人有效身份证件。

(三)确定初选人员

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合成成绩(在统计过程中均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按所报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初选人员名单(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情况,则以报考人员笔试科目中《专业知识》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在合肥人事考试网、包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

(四)体检和政审

初选人员的体检和政审工作由区卫生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1、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

2、因体检和政审不合格造成职位空缺,按笔试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若出现总成绩并列,按《专业知识》成绩高低决定取舍)。体检、政审均合格的人员,在合肥人事考试网、包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7天。对反映有违法违纪问题并查有实据的,根据相关规定,取消聘用资格,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五)聘用手续、待遇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根据应聘者本人笔试合成成绩(若笔试合成成绩并列,以笔试科目中《专业知识》为依据),按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由应聘者选择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实行编外聘用,劳动合同管理,与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同工同酬。人事关系实行人事代理,由用人单位与招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首聘期3年,试用期6个月。首聘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聘,重新签定劳动合同;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首聘期满考核不合格者,终止劳动合同。

五、其它

1、笔试费90元(45元/科)。

2、咨询电话:0551-3357406(合肥市包河区卫生局);

0551-3357296(合肥市包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查询网站:合肥人事考试网(www.hfpta.com);

包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bhrsj.baohe.gov.cn)。

2011年合肥市包河区公开招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岗位设置表

 

招聘单位

招聘岗位及人数

《专业知识》

招聘岗位所在单位及名额

招聘条件

 

 

 

 

区属街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内科医师6

临床医学

淝河2名、常青烟墩包公望湖各1

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611日以后出生);具备相对应的执业医师资格,其中妇产科岗位还需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儿科医师2

长青、义城各1

妇产科医师1

常青1

口腔科医师2

口腔学

望湖、烟墩各1

检验师3

检验学

骆岗、烟墩、包公各1

西药剂师3

西药学

烟墩、长青各1

放射技师4

医学影像学

骆岗、望湖、常青、烟墩各1

中医临床医师1

中西医临床医学

常青1

中意针灸推拿医师4

包公、淝河、义城、烟墩各1

 

中药技师2

中药学

骆岗、望湖各1

护士13

护理学

烟墩、包公各4名;望湖、常青各2  淝河1

 

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111日以后出生);具备执业护士资格。

公共卫生管理人员4

公共卫生管理

望湖、包公、烟墩、常青各1

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公共卫生专业;年龄在30周岁以(198111日以后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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