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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亳州市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11-08-24 14:33:30

        根据工作需要,经亳州市卫生局研究同意,亳州市人民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招聘岗位和计划:详见《亳州市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章》。
三、招聘方法和程序:实行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的方法,按照制定计划、发布告、报名和资格初审、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四、招聘范围和条件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及其他要求;
(五)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国家承认的普通全日制高等院校大专以上学历,本科毕业生必须取得相应的学位证书,本科学历不包括专升本。
(七)年龄起算统一截止时间为2011年7月1日(30周岁为1981年7月1日后出生,25周岁为1986年7月1日后出生)。
五、报名
(一)报名地点:亳州市人民医院(北院)行政楼二楼人力资源部,联系电话:0558-5078686。
(二)报名时间:2011年8月31日—9月5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5:30),逾期不予报名。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时须提供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或提供资格考试通过的有效证明),本科生须同时提供学位证。以上证件均须提供原件及1份复印件。
2、报考人员阅知并签署《诚信承诺书》,如实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在报名点采像。
3、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4、报考人员初审合格后,按规定缴纳笔试费用45元。
5、报考人员弄虚作假,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资格。
(四)报名确认截止后,报考确认人数与岗位招考计划数的比例一般应不低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考或相应减少岗位招考计划数。
(五)准考证领取:2011年9月12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5:30)到亳州市人民医院人力资源部领取。
六、笔试
(一)笔试时间、地点: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二)笔试内容:考试时限120分钟,岗位代码为A系列的考试科目为《专业知识》,岗位代码为B系列的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
(三)笔试成绩: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笔试成绩在网站公布。
七、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2的比例,从高到低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员。面试入围人员名单和面试事宜在网站公布面试入围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领取面试通知书,未按时办理面试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一)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二)面试方法:实行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
(三)总成绩计算: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6:4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并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考试总成绩并列者按笔试成绩排序。考试总成绩在网站公布。
(四)面试实到人数等于或少于岗位招聘计划时,考生面试分数应达到本面试组实际参加人员的平均分数,方可进入体检考核
八、体检和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核对象。体检考核具体事宜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考核重点考核报考资格和条件,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体检、考核不合格的,以及考生自动放弃出现缺额的,不予递补。
九、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核合格人员名单在网站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医院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新进员工均实行聘用制,待遇参照医院同类人员执行。新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察合格的,正式聘用;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监督检查
为增强招聘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市纪检监察部门、市卫生局对招聘工作实行全过程监督,监督电话0558-5555859,0558-5121551。
十一、本《公告》同时在新闻媒体上予以公布。相关招聘工作信息,将及时在亳州市卫生局和市人民医院等网站上公布,请报考人员登录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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