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立医院详情
佛山市职业病防治所招聘4名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11-08-23 09:40:40

        佛山市职业病防治所是公益一类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名(其中事业编制2名,政府聘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放射科医师1名:医学影像专业,中级职称以上,年龄在35岁以下,具有尘肺诊断资格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职业病诊断办公室医师1名:医学研究生学历,全日制预防医学或临床医学本科学历者,需具中级职称和职业中毒诊断资格,年龄35岁以下。 职业卫生评价医师2名(聘员):全日制本科预防医学专业,年龄28岁以下。

二、招聘范围:面向全国。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招聘方案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在其门户网站上发布,公告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告发布的10个工作日后可以开始接受报名,报名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一)报名时间:2011年8月24日—2011年8月26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外地报名者,可于8月24日前将报名表和有关材料寄到佛山市职业病防治所办公室。
(二)报名地点:佛山市职业病防治所办公室(地址:佛山市普君南路105号),联系电话:83267336联系人:陈主任、罗主任 电子邮箱:fszfsl@126.com
(三)报名要求
1.报名时提供报名表(贴照片)、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执业医师资格证、职业病诊断医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2.填写报考信息不完整、不真实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
3.一寸同底免冠照片2张;

四、考试、体检和考察
(一)考试资格审查合格后,另行通知笔试时间。面试人员按照考生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主要考察应试者专业知识、专业技能、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应变能力等。笔试、面试成绩按4﹕6比例合成总成绩。体检、考核对象从总成绩依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数与体检、考核数1:1的比例确定。
(二)体检: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考核不合格的,可在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依次替补。
(三)考察: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规定,组织人员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五、聘用根据报考者的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办理有关手续。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