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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血液中心2011年下半年工作人员招聘方案
发布时间:2011-08-18 10:03:53

现因社康业务发展需要,需招聘B超、放射、检验、妇产科及全科医生,应聘人员经考核合格后以聘用形式入职,具体条件如下:
    福建省血液中心为公益性公共卫生机构,经费由省财政核拨,现有职工79人。负责福州地区采供血工作和临床用血的业务指导,承担全省血站的质量控制与评价、业务培训、技术指导以及科研、教学任务。因工作需要,经福建省公务员局、卫生厅同意,我中心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5名,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

需求岗位        专  业                学 历     人数        其他要求
 
十二级输血医师  临床医学      本科           6     持有临床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十二级输血护师      护理         本科          6    ①持有护士执业证书;②能独自一人在献血屋(献血房车)工作、
                                                                             能适应农村献血服务工作、能适应血液搬运(约20公斤)工作、值晚(夜)班。
 
十三级输血护士                      大专          3
 

二、应聘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献身无偿献血事业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公务员录用标准及《血站质量管理规范》对采供血人员的健康要求;

4. 应聘人员年龄应在35周岁(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

5. 符合应聘岗位的其他条件。

三、工资待遇

按国家事业单位工资标准执行。

四、招聘程序

1.公开招聘信息

经上级有关部门审核同意后,在以下网站向社会公布。

福建人事人才网(网址:www.fjrs.gov.cn)

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公共网(网址:www.fjbys.gov.cn)

福建卫生信息网(网址:www.fjphb.gov.cn)

福建省血液中心网(网址:www.fjxyzx.org)

2.组织报名

报名人员可向省血液中心办公室投寄毕业生推荐表及毕业证书、执业资格证书或成绩单、获奖证书及能反映自己学习成绩、工作能力、综合素质的自荐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各类证书可以先寄复印件,但考试当天应提交原件。

报名时间:2011年8月17日至2011年8月31日。

通讯地址:福州市台江区西环南路28号,福建省血液中心办公室

邮政编码:350004

联系电话:0591-83813888 

电子邮箱:fjxyzx@163.net

3.资格审查

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条件的人选。

4.考试方式

根据省公务员局有关文件精神,应聘人员按照公开考试的形式招聘。招聘岗位人数与应聘人数比例达到1:3以上的,组织应聘人员参加考试。考试采取笔试、技能考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满分均为100分。笔试成绩和技能考试成绩按1:1比例折算成合计分,参加面试的人选按笔试与技能考试成绩折算的合计分从高至低,以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考生的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技能考试成绩占1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折合计算。

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聘用。

考试时间初定9月底,具体时间于9月下旬在福建省血液中心网公布,请应聘人员自行查询,不再另行通知。

5.体检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排名,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安排拟聘用人员进行身体健康状况体检。体检不符合要求不予聘用,并按综合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6. 公示及人员确定

体检合格拟聘人选将在上述网站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若考生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按综合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五、办理聘用手续

通过考试考核确定聘用人员,按福建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的有关政策规定,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及工资基金追加等手续。

六、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工作由福建省血液中心统一组织,招聘的相关安排按我省有关规定执行,未尽事宜由福建省血液中心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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