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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咸阳市2011年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含医学类)
发布时间:2011-08-16 09:06:52

根据《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和《咸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市直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2011年增人计划,经研究决定,对2011年市直事业单位需要补充的工作人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和岗位

2011年咸阳市市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92名,其中管理人员19名,专业技术人员173名,具体招聘单位和岗位见附表。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2011年以前(含2011年应届生)毕业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以及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人员。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资格条件按附表岗位要求确定。报考职位所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的发证日期和全日制统招应往届毕业生的报到证发证日期均为2011年8月15日前。

(二)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文化程度和业务能力;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大学专科学历应为咸阳生源或具有咸阳辖区常住户口的人员(以2011年8月15日前户口所在地为准);

6、招聘岗位有具体年龄要求的,从其要求;招聘岗位没有具体年龄要求的,大专及本科学历要求在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1983年8月15日至1993年8月15日期间出生),硕士研究生30周岁以下(1981年8月15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1976年8月15日以后出生);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方法步骤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公布招聘岗位和所需资格条件、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录取聘用等方法分步实施。

(一)公布招聘岗位和资格条件

在咸阳市政府公众信息网(www.xianyang.gov.cn)、咸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xyrs.cn)、咸阳人才网(www.xyjob.cn)等网站上统一发布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1年8月15日—8月21日(上午 8:30—12:00,下午:2:30—6:00)

2、报名地点:咸阳市长城饭店(咸阳市渭阳西路6号),乘11路、16路、18路公交车均可到达,咨询电话:029—33210438,33576964。

3、报名办法:报考人员首先从咸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表格下载栏目下载《咸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后打印,连同本人亲笔简历,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同版一寸彩照两张,招聘岗位所需条件中另有要求的,还须提供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加盖用人单位公章),已就业人员还须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一并带到报名地点,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现场办理登记、缴费、确认等报名手续。填写报名登记表时,报考人员要认真阅读承诺书,如实提交有关材料和信息,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时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考试收费标准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录用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公务员收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价费调发[2001]89号)规定,收取笔试考务费每名考生100元。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报考人员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报考人员可以减免考务费用。

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后,于8月22日上午8:30至下午6:00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到咸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市政府八楼4号)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逾期不再办理。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报考人员,携带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携带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5、笔试准考证的领取。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凭身份证于2011年9月1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在咸阳市长城饭店(咸阳市渭阳西路6号)领取笔试准考证。

6、为了体现公平竞争,报考同一岗位的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不能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原则上减少或取消该专业招聘计划;对于报考人数较少且属于我市急需专业的,经用人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申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市政府审查同意后,可适当降低比例,但其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否则不予录用;通过笔试进入面试人员,其笔试成绩不得低于所有参加笔试人员的平均成绩,否则,取消面试资格。

(三)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笔试。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主要涉及事业单位概况、政治基础知识、法律基础知识、公文写作与处理、职业道德、经济基础知识、科技基础知识、国情、省情、市情等内容。

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学位的人员,现场报名经资格确认后,不参加笔试,直接参加面试;研究生以上学历报考本科及以下学历岗位的,面试人数不受1 :3比例限制。

笔试时间为2011年9月3日上午9 :00—11 :00,考生持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参加考试,考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9月8日前在咸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布笔试成绩。

本次统一组织的公开招聘考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面试。笔试结束后,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报考职位1 :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考生可在咸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xyrs.cn)查看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面试工作按招聘单位分步进行。各招聘单位具体面试的工作安排,请注意咸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的通知。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本专科学历职位上报考的研究生与本专科考生凭面试成绩确定次序,本专科考生之间凭综合成绩确定次序),从高分到低分每个岗位按1 :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

①硕士研究生及其以上学历要求的岗位,考生的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

②其他所有招聘岗位: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3、体检。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进行,体检标准除行业有特殊要求外,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安排在咸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查看。

4、考核。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事业单位的主管部门进行。着重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

对体检、考核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空缺的名额按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四)录取聘用

体检考核结束后,根据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网上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结束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拟聘用人员发放《咸阳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录取通知书》,办理有关聘用手续。考生一经聘用,用人单位必须尽快协助办理有关手续,不得以任何理由推托或拒绝办理。新招聘人员享受本单位现有职工同等待遇。考生因个人原因产生的纠纷或其它与聘用无关的事项,由考生个人负责。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附件: 2011年咸阳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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