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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山东省嘉祥县公开招聘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11-08-08 13:43:23

     充分利用我县卫生专业技术人才资源,切实加强卫生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和《济宁市实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意见》等有关规定,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安排,决定公开招聘一批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县直卫生单位专业技术人员12人,乡镇卫生单位专业技术人员44人(其中“三支一扶”专项计划7人,具体招聘计划见附表)。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76年6月30日后出生)。

三、招聘对象

      国家计划内统招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未就业毕业生,限嘉祥生源(县外生源须经市县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同意改派且满一年),具有嘉祥县常住户口。硕士及以上毕业研究生和在我县从事“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的毕业生报考,可不受生源、户籍限制。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和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1年8月9日9时—11日18时。

查询时间:2011年8月10日9时—12日18时。

具体办法是:(1)个人报名。报考人员请登录嘉祥县政府网点击“2011年嘉祥县招聘教育卫生工作人员”进入,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报考信息资料,上传个人近期证件照片,并将上传照片加洗1寸3张备用。

(2)职位填报。报考人员应根据招聘职位条件要求,自愿选择填报相应招聘职位,每人限报一个职位;在网上初审前多次登陆填报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除研究生报考职位外,其余每个招聘职位的报考人数原则上不低于招聘计划的2倍;若报考人数低于招聘计划的2倍,则按相应比例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报考人员不能用一、二代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者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查实后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3年内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3)网上初审。县招聘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在报名期间(节假日不休息)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对不符合报考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说明理由;对报考材料不全的,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报考者补充;上传照片不清晰的,退回报考者重新上传照片。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者或不如实提交个人信息资料者,责任自负。

(4)现场初审和缴费。报考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请及时查询报名网上初审结果。通过网上初审的人员,即可打印《嘉祥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和《诚信承诺书》;于8月15日携带《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诚信承诺书》、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县教体局南楼会议室(中心街10号)接受资格初审和现场确认,办理缴费手续,截止时间为8月15日18时,逾期视为放弃。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或执业护士资格证书)、报到证、身份证、户口簿。现场初审确认者,缴纳报名考务费80元。困难(特困)家庭毕业生报考,凭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颁发的《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和民政、人社部门发放的相关证明,免收考务费。

考生于8月18-19日登录嘉祥政府网打印准考证。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面试人员确定后,需向招聘办公室再次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同前)原件、《报名登记表》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3张。取得面试资格的考生在面试前3天仍未向县招聘办公室提交全部有关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三)其他

由省实施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毕业生,属嘉祥生源或在嘉祥服务的,在办理现场确认手续时,除出具上述材料外,“到村任职”毕业生要出具县以上组织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要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人社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要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由我县选派“到村任职”的毕业生要出具县组织、人社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应征入伍退役的普通高校毕业生要出具原部队颁发的《义务兵退出现役证》

五、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工作在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实行分工负责制,笔试工作由县人社局牵头负责,面试工作由县卫生局牵头负责。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考试内容包括卫生基础知识和卫生专业知识两部分,卷面满分100分,考试时限为150分钟。卫生基础知识60分,考试内容为人体解剖学、生物化学、生理学和病理学;卫生专业知识40分,考试内容根据招聘职位的不同,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检验、影像、护理分别确定相应专业知识。

根据中央、国家有关规定和鲁人发[2008]29号文件精神,由省实施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毕业生,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报考者笔试成绩加10分;其中,在我县从事“三支一扶计划”支医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并报考服务乡镇专项职位者,经县“三支一扶”办公室推荐可免试,直接进入考核和体检范围。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嘉政办发[2008]124号文件精神,由我县选派到村任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报考者笔试成绩加10分,应征入伍服役期满退役的毕业生报考者普通本科学历笔试成绩加10分,普通专科学历笔试成绩加5分。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经审核确定并公示无异议后实施加分。

笔试原始成绩在嘉祥政府网查询。

笔试时间:2011年8月20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以核发准考证确定的地点为准。

(二)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加分后的笔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各职位招聘计划1:2的比例划线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其中硕士研究生按报考职位招聘计划1:4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不占用所报职位的招聘计划。进入面试范围人员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

面试主要测评考生的相关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和语言表达、举止仪表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根据面试任务需要,组建若干个考官组,考官组当场打分,当场宣布成绩。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卫生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班。

六、考核与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综合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综合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按各职位招聘计划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考核和体检范围人员(硕士研究生面试成绩不低于同职位其他人员的最低面试成绩),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如在同一职位中出现考生的考试总成绩相同,按以下显优要素确定进入考核和体检范围人员顺序:(1)特困家庭应届高校毕业生;(2)省级优秀毕业生;(3)中共党员;(4)笔试综合成绩;(5)第一学历;(6)加试成绩。

考核参照《山东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办法》进行,考核内容包括被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同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

考核合格人员参加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因考核、体检和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招聘职位空缺,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是否补录;如同意补录,按该招聘职位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七、聘用及待遇

考核、体检和资格复审均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依照招聘计划和考试总成绩,由拟聘用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相应招聘单位,报县政府批准聘用,被聘用人员凭人社、编制部门发放的《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机关事业单位增人列编卡》办理派遣、列编等相关手续,签订《山东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实行人事代理,享受所在单位同类在职人员的同等待遇。

八、组织领导

为确保招聘工作稳妥有序地进行,成立嘉祥县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县有关领导任组长,纪检、监察、编制、人社、卫生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任成员,负责整个招聘的组织领导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从相关职能部门中抽调,具体负责招聘的组织实施工作;纪检监察部门实施全过程监督。

九、纪律要求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工作人员要严格标准,严谨程序,严明纪律,秉公办事,不徇私情,坚决杜绝各种不正之风。报考人员要严格遵守考试纪律,严禁弄虚作假,违者取消聘用资格;情节严重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监督电话:6861940。

本《公告》由嘉祥县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咨询电话:6868604、6830600。

详情登录嘉祥县政府网查阅。

附件: 2011年嘉祥县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计划表.xls

嘉祥县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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