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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泉州市洛江区2011年招聘临床医学专业本专科毕业生为乡镇卫生院培养临床医师公告
发布时间:2011-08-03 17:05:38

根据泉州市卫生局、公务员局《关于做好2011年招聘临床医学专业本专科毕业生为乡镇卫生院培养临床医师工作的通知》(泉卫综〔2011〕104 号),结合我区岗位需求情况,拟在编制内公开招聘临床医学专业本科毕业生2名,临床医学专业专科毕业生2名,经培训合格后充实到乡镇卫生院工作。具体招聘 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

二、招聘对象

省内全日制普通高校、省外全日制普通高校福建生源的临床医学专业的应、往届本科学历高校毕业生、2007届及以后毕业的专科学历并取得2011年本省教育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的“专升本”考试录取通知书的应往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三、招聘岗位、人数、条件

序号
用人单位
招聘人数
专 业
学 历
备注
1
马甲卫生院
2
临床医学
本科
 
2
罗溪卫生院
1
临床医学
专科
 
3
虹山卫生院
1
临床医学
专科
 

 

 

 

本科生按面
试成绩由高到低录用,专科生报名时不选择具体职位,按其“专生本”考试成绩由高到低录用,依次选择罗溪卫生院、虹山卫生院
 
四、招聘程序
 
1、公布招聘信息
 
本方案在以下网站公布: 泉州人事网    (www.qzrs.gov.cn
 
洛江公众信息网(www.qzlj.gov.cn
 
2、组织报名
 
①符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应在2011年7月10日前到指定地点报名。应届毕业生需携带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其它能反映个人能力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往届毕业生需携带身份证、就业报到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其它能反映个人能力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②符合招聘条件、且参加我省教育厅统一组织的“专升本”入学考试并被录取的专科毕业生应在2011年6月30日前持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往届毕业生持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专升本”考试成绩单及录取通知书以及其它能反映个人能力的相关材料直接向洛江区卫生局提出申请。
 
应聘人员应对所提供的材料负责,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出,取消应聘资格。
 
报名地点及联系单位:洛江区卫生局办公室(洛江区政府后楼二楼)。
 
联系电话:0595-22633812  电子邮箱:ljwsj2009@163.com
 
3、资格审查
 
洛江区卫生局、人事局对报名者进行登记、汇总、审查,提出符合条件人员名单,并通知具体考核时间、地点。
 
4、招聘方式
 
根据闽卫科教〔2009〕18号文件精神,直接采取面试、考核的方式进行招聘。本科职位考生面试成绩为总成绩;专科职位的考生专升本入学考试成绩为总成绩。
 
(1)面试
 
①面试时间、地点:以核发的面试通知书为准
 
②面试内容 :面试采取问答的方式进行。主要是考察考生的卫生专业知识能力及综合分析、逻辑思维、组织协调、语言表达、临场应变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成绩实行 100分制,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若是以1:1进入面试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方为合格。
 
③面试成绩的公布
 
面试结束后,所有考生的成绩将在泉州人事网和洛江公众信息网上公布。
 
(2)体检和考核
 
体检和考核人选从成绩合格线上的考生中按排名顺序与招聘职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由洛江区卫生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体检合格后组织考核。考核内容主要是考察考生的德、能、勤、绩、 廉等方面现实表现,同时对应聘资格进行复查。
 
体检、考核不合格,或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选因故退出的,从面试成绩合格线上的考生中按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3)公示
 
根据岗位要求及考试、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在泉州人事网、洛江公众信息网公示7天.
 
五、聘用规定
 
拟聘人选报经洛江区人事局批准后,由洛江区卫生局组织乡镇卫生院与受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有关培训、聘用规定按照闽卫科教〔2009〕18号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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