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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人民医院2011年度博士、硕士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11-08-03 16:50:46

        根据湖南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暂行规定〉的通知》(湘人发〔2005〕171号),遵循“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用人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结合我院实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博士、硕士,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需求计划(见附表,按计划数招聘)

二、招聘基本条件和要求

1、遵纪守法,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学历要求:2009—2011年正规全日制硕士或博士毕业(指现能开出毕业生报到证到我院的),同时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和学位证书,且第一学历为本专业正规全日制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

3、专业要求:所学专业必须为各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

4、执业要求:非应届临床医学专业毕业生应聘有执业执照要求的岗位,须取得执业医师执照;

5、年龄要求:博士35岁以下,硕士30岁以下。对特别优秀的,年龄可适当放宽(博士不超过40岁,硕士不超过35岁);

6、身心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符合应聘岗位要求。

7、应聘者除满足上述基本条件外,还需满足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见附表)。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应聘者分专业、分岗位报名。

2、报名时间:截止到2011年12月31日。

3、报名地点:本院综合楼十楼人力资源部。

4、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一寸免冠彩照三张;

(2)居民身份证;

(3)最高学历和学位证书;

(4)第一学历和学位证书;

(5)就读学校毕业生推荐材料;

(6)毕业生成绩单;

(7)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执业证书;

(8)发表的论文、科研立项或科研成果、奖励证书等。

5、报名费:经资格审查合格者填写报名表,并交纳报名费100元(用于考务支出)。

6、应聘者提交的材料如有弄虚作假,取消其报名和聘用资格。

(二)考试考核

包括临床实践能力考核和面试,均以百分制评分。

1、临床实践能力考核:应聘者须参加用人科室不少于15天的临床实践能力考核。

2、面试:根据用人科室应聘人员的临床实践能力考核成绩、招聘计划、应聘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3、加分(最多不超过10分)

(1)论文:指应聘者以第一作者在经国家新闻出版部门正式批准、有国际国内统一标准刊号(ISSN或CN)的刊物上发表的本专业的论文。一般期刊0.5分/篇,统计源期刊1分/篇,核心期刊1.5分/篇,中华期刊2分/篇,SCI 4分/篇。

(2)科研立项:指应聘者以第一负责人申报的项目。地厅级1分/项,省级3分/项,国家级5分/项。

(3)科研成果:地厅级三等奖3分/项,省部级三等奖5分/项,国家级三等奖7分/项(上述均指第一完成人);每提高一个等级增加2分,每降低一个排名减少1分。

4、综合评分:综合应聘者临床实践能力考核和面试成绩及加分计算出应聘者的最后得分。

(三)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

根据应聘者的综合成绩,按招聘岗位和计划人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博士),并在湖南省人民医院网站(www.hnsrmyy.com)公示7天。

(四)体检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参加本院组织的健康体检,体检合格条件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由应聘者自理。

四、聘用

将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报上级主管部门,按规定完备用人手续后正式聘用。

五、签定聘用合同

正式聘用的人员签定一年(博士)/三年(硕士)聘用合同,其中第一年实行规范化培训(管理和考核办法见湖南省人民医院有关文件规定)。经培训考核合格者择优聘用,考核不合格者终止合同。聘用的硕士须在三年合同期内考取博士研究生,凡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博士研究生入学资格的,终止合同,不再续签。

附表1:湖南省人民医院2011年度博士、硕士毕业生需求计划表

科室

计划

使用意图

专业要求

学历要求

产科

1

临床医生

产科

硕士及以上

病理科

1

技术员

病理学及相关基础医学

硕士及以上

输血科

1

检验师

临床检验

硕士及以上

超声诊断科

2

诊断医生

医学影像学

硕士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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