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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山县卫生局招聘启事
发布时间:2011-08-01 14:31:56

(一)制定有关卫生行政(行业)管理的规范性文件;研究制订全县卫生事业发展的总体规划和战略目标;监督实施区域卫生规划。
(二)依法履行卫生全行业管理职能,负责管理和发布卫生信息。
(三)依法行使卫生行政监督职能,依法监督管理传染病防治和食品、职业、环境、放射、学校卫生及献血工作。
(四)贯彻预防为主方针,开展全民健康教育;组织对重大疾病的综合防治;组织调度全县的卫生技术力量,紧重处置全县重大灾情疫情、突发事件。
(五)贯彻党和国家的中医药政策和中西医并重方针,负责中医药的继承、创新及中西医结合工作。
(六)指导、监督和管理全县社区卫生服务、农村卫生服务、妇幼保健工作、实施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协同有关部门做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生殖保健服务。
(七)制订全县医学科技和教育发展规划;组织指导医学科技成果的转化、推广应用和重大医学项目的科研攻关;组织全县继续医学教育。
(八)研究指导医疗卫生机构改革;负责医疗机构的分类管理。
(九)负责对医疗质量的监督管理,建立科学的评价机制和体系;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医疗机构药品招标采购工作。
(十)制订全县卫生人才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卫生技术人员资格认定的有关规定。
(十一)制订全县卫生系统的职业道德规范,加强法制教育,促进卫生行业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十二)研究制订全县卫生经济发展战略及中长期发展规划;监管卫生系统的国有资产,协调卫生经济发展;负责全县卫生事业经费安排和专项经费调拨。
(十三)承担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县卫生保健委员会和县红十字会的日常工作。
(十四)负责管理全县卫生事业单位。
(十五)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招聘职位:
浙江宁波市-招聘护理10个人
浙江宁波市-招聘临床10个人

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欧阳炎
联系电话: 0574-65737726
单位地址:象山县丹城镇塔山路3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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