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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安溪县2011年公开招聘卫生系统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1-07-26 16:49:35

          根据中共泉州市委组织部、泉州市人事局《关于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和机关补充工勤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泉人综〔2007〕7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经研究,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和教育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36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相关要求

具体的招聘单位、招聘人数、招聘条件等要求详见《安溪县2011年公开招聘卫生和教育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年满18周年以上,30周岁以下(即在1981年1月1日至1993年1月1日期间出生),具有研究生学历毕业生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即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符合招考体检标准;

6.符合招聘职位所要求的专业、学历及其他条件。

①报名前常住户口在福建省的报考者,福建省内高校的省外生源2011年应届毕业生,福建省生源毕业生,籍贯为福建的报考者均视为福建省报考者;招考范围限在“泉州市”、“安溪县”的,按以上原则,类推确认考生条件。

②学历类别要求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学历是指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的高等院校、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通过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按教学计划完成该学业,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

③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招聘岗位,报考者所学专业与所列专业一致者准予报考。拥有双专业、双学历(位)的报考者可以选择符合招聘岗位设置的专业条件任一专业、学历(位)报考。

7.必须愿意在报考单位服务五年及以上。

三、报名

报名时间:2011年7月28日—29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报名地点:安溪县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县委党校办公楼六层)。

联系电话:0595-23260317、0595-23236224。

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户口迁移证)、毕业证书、报到证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其中,报考有设置学位及其它要求招聘岗位的,还须提供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2011年应届毕业生如暂未能提供毕业证书、报到证等相关证件的,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的原件及复印件,且应于2011年8月31日(硕士、博士学位可延长至2011年10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书、报到证及其他所需材料的原件。

已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的,还须提供所任职且具有人事决定权的单位出具的同意其报考、同意辞职或已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

2. 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未能取得报到证的,除了提供上述第1条要求的材料外,还应提供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的电子注册学历备案表(不含其他网站),以便核查;网上未查询到的,考生需提供盖有省级或设区市教育主管部门公章的招生名单或毕业生登记表。

3.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省级人事行政部门出具 的《留学回国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应由国内院校出具相应的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4.每位报考人员报名时需填写《安溪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表格可从安溪人才网5. 符合政策加分条件的考生,应现场提交《安溪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笔试加分申请表》(表格可从安溪人才网下载)、文件依据、相关有效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如未能现场提交的,最迟应于笔试前向安溪县人事局公务员管理与流动开发股提供材料进行认定,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注意事项:

1.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2.报考人员如有特殊原因无法自己报名的,可委托他人携带相关证件、证明材料代为报名。

3.报考人员应按照招考通知要求如实反映本人情况,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执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它材料获得考试或聘用资格的,在考试、体检中舞弊的,或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名。

四、资格审查:报考人员经资格审查合格后,由安溪县人事局核发准考证,请报考人员持本人身份证于2011年8月11日-12日到安溪县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领取。如有特殊原因无法自己领取的,可委托他人携带身份证件(指受托人的身份证件)代为领取。逾期未领取《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负责

五、考试

1.考试采取闭卷笔试的方式进行。

2.笔试科目为《卫生基础知识》(内容为生理学和解剖学),按100分设置。

3.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4.笔试成绩合格线由招考主管部门根据笔试成绩情况划定。

六、体检和考核

根 据笔试成绩,在笔试成绩合格的人选中,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进行体检;报考同一职位以相同成绩并列入围最后一名体检资格候选人的,加试面试,面试成绩高者优先。体检标准参照福建省2011年度春季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考核工作按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考核不合格,或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出现缺额的,从笔试成绩合格的人选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将拟聘用人选在安溪人才网(网址:http://www.axrc.gov.cn)公示7天。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方可办理相关手续。

八、聘用

经笔试、体检、考核合格者,由用人单位和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聘用制人员进行管理。

九、办理合同登记手续

新招聘的人员从签订合同之日起15日内持聘用合同、《泉州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毕业证书等材料到安溪县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办理聘用合同登记和人事代理相关手续。

十、纪律与监督

招考工作在安溪县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下进行。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安溪县人事局负责解释。

附:安溪县2011年公开招聘卫生和教育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下载)2份,在表上粘贴近期免冠同底版一寸照片4张,并缴纳考务费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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