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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宁波市卫生局部分直属单位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发布时间:2011-07-21 09:11:51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和《宁波市卫生局直属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市卫生局部分直属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人才2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事业心;

  (二)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知识及业务能力;

  (三)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单位、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招聘

单位

招聘

岗位

人数

招聘专业及

学历(学位)

招聘

范围

其他资格条件

宁波市中医院

神经

外科

1

专业:神经外科学

学历:硕士研究生

面向全国

1、具有执业医师资格和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有在二甲医院从事神经外科工作5年以上经历。

2、年龄40周岁以下。

报名地点、联系人、联系电话:宁波市丽园北路819号(宁波市中医院政工人事科),顾瑛,0574—87089011

宁波市康宁医院

医技(心理健康网站)

1

专业:心理学

学历:硕士研究生

面向全国

1、有专职从事心理学工作经历及一定计算机专业能力;

2、年龄45周岁以下。

报名地点、联系人、联系电话:镇海区庄市庄俞路1号(宁波市康宁医院行政楼2楼人事科),叶丹凌,0574-86690956,13867850001

四、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1年8月1日至2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16:30)

  2、报名地点和联系方式详见上表。市卫生局联系电话为:0574-87363579,联系人:于老师;

  3、报名办法:先从网上下载并填好报名表(详见附1),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报名表、本人简历、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学位证)、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及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招聘单位报名。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专业能力测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由招聘单位具体组织实施。由于招聘岗位为长期招聘不足的紧缺岗位,符合条件的考生人数与招考岗位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按符合条件的考生人数进入考试程序。

  考试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在报名资格审查合格后具体通知。

  (三)体检  

  根据招聘岗位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入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四)考核   

  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察。

  体检不合格、资格复查或考核不合格的予以淘汰,并依据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在合格人员中,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六)公示与聘用  

  在拟聘用人员名单确定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将名单在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及宁波卫生网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  

  五、其他事项

  应聘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如有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应聘或录用资格。

  监督电话:0574—87347684

附件:1、宁波市直属医疗单位招聘报名表 招聘.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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