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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杭州市第七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11-07-21 08:57:44

           杭州市第七人民医院是杭州市卫生局所属的财政适当补助事业单位,系三级甲等精神病专科医院。因业务发展需要,面向社会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2名。依据《杭州市人事局贯彻落实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实施办法》(杭人政〔2006〕5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范围和条件

招聘岗位
招聘
人数
基本条件
具体条件
学历及专业要求
临床医生
5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理论知识和与学历相匹配的实践操作能力;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1.35周岁以下(1976年7月1日以后出生);
2.医疗单位3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3.中级及以上职称;
4.具备国家规定的相关执业资格。
本科及以上学历,
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或
老年医学或
临床医学专业
护理
6
1.35周岁以下(1976年7月1日以后出生);
2.医疗单位3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3.初级及以上职称;
4.具备国家规定的相关执业资格。
本科及以上学历,
护理学专业
放射技术
1
本科及以上学历,
医学影像或临床医学及相关专业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1年7月27日-7月28日,上午8:00—12:00,下午1:30—5:00。
 
2、报名地点:杭州市第七人民医院(杭州市天目山路305号)
 
3、报名方式:报名者请在规定时间内将个人身份证、职称证书、执业证书、个人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个人简历、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1张到本院人事科进行现场报名。
 
不接受网上、邮寄、电话等报名方式。
 
报考人数不足招聘计划3倍的,不开考或酌情核减招考计划。
 
三、考试
 
1、考试包括笔试、实践技能测试和面试,笔试与实践技能测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3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2、专业笔试科目为一门,内容为本招聘岗位专业知识。各岗位在笔试成绩上合格线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实践技能测试和面试对象。
 
3、笔试、实践技能测试和面试时请随带本人身份证。
 
考试地点:杭州市第七人民医院(杭州市天目山路305号)
 
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核
 
按考试总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核,若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可在考试总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依次替补。
 
五、公示及聘用
 
经考核合格的人员,按择优原则在杭州人事人才网和本单位内公示七天,公示期间无异议的,公示结束后,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吕女士
 
联系电话:0571-85125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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