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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张家界市2011年第一批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11-07-20 09:13:53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有关规定,经各招聘单位申请,主管部门及区县人社局审核,市人社局核准,并报经市人民政府领导同意,决定2011年第一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全市2011年第一批计划在各事业单位核定的编制内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19名,其中市直29名、永定区3名、武陵源区14名、慈利县26名、桑植县47名。各招聘单位招聘人数、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张家界市2011年第一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与职位表》(附件1)。报考职位要求中“以上”、“以下”均包括本层次要求。本次公开招聘相关事宜可以通过以下网站、媒体查阅:
张家界政府公众信息网;张家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张家界日报》;
各区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面向全国、全省招聘的,可以通过湖南红网和湖南人事考试网查阅。)
二、报名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5年7月8日至1993年7月8日期间出生,招聘单位职位要求中另有规定的除外);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8、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凡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试用期内的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工作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均不得报名。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所列回避情形的职位。
(二)报名方式、时间和地点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
现场报名流程:报考考生浏览张家界人事考试网,登录网上报名平台→填报个人信息→上传数码照片→网上打印报名表(附件2,共3份)→招聘单位人事(教)科(股)进行现场报考资格审查、缴纳报名考务费用(100元)→报名结束。
网上报名流程:报考考生浏览张家界人事考试网,登录网上报名平台→填报个人信息→上传数码照片→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打印报名表→网上委托缴纳报名考务费用(100元)→确认报名是否成功。
现场报名时间:2011年7月20日8:30 -2011年7月22日5:30。
  网上报名时间: 2011年7月20日9:00-7月22日12:00。
  网上缴费时间:2011年7月20日9:00-7月22日17:00。
(三)报名要求
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现场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提交本人学历与学位证书、有效身份证等原件和报名表。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须在报名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7月20日9:00至7月22日12:00期间,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改报其他职位。7月22日12:00-17:00期间,报考申请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网上报名考生在进入面试前由各招聘单位再次进行报考资格审查,核对考生学历与学位证书、有效身份证等原件。应届高校毕业生须提供由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名,并在2011年8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和学位证书等原件,否则不予聘用。
报名时,报考人员务必严格按照报考职位要求选报合适的岗位,如对职位要求有疑问的,可直接咨询各招聘单位(联系人及咨询电话见附件3)。个人所提供的证书、资料等必须真实有效,报名与考试、体检时所使用的身份证必须前后一致。否则,不能参加考试和体检。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低保证》、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区县政府民政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现场报名考生经报考单位人事(教)科(股)审核确认,减免报名考务费用;网上报名考生统一于2011年8月14日15:00-18:00经市人事考试中心审核确认并办理退回考务费用的手续。
 三、考试
(一)笔试
1、内容:管理岗位主要测试公共管理基础知识,分值为100分;专业技术岗位主要测试拟聘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分值为100分;工勤技能岗位主要测试拟聘岗位所需技能知识,分值为100分。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按得分从高到低排名。如最后有多名相同成绩者,则一并进入面试(技能操作考核)。
2、时间:2011年8月14日上午9∶00-11∶00。
3、地点:本次考试在各区县和市直分别设立考场。所有报考人员需于8月10日至13日在张家界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按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准时参加考试。
岗位招聘人数与该岗位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等四项目服务人员,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服务期计算至2011年8月31日),笔试成绩按有关政策规定报相关部门核准加分。考生需于2011年8月16日前提供相关部门核准加分的原件和复印件,送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过期不予受理。
(二)面试(技能操作考核)
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由高分到低分按计划聘用人数与参加考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技能操作考核)的人选,并在网上公告。管理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专业技术和工勤技能岗位采取技能操作考核方式。所需专业、技能特殊,达不到开考比例经批准开考的职位,参加面试(技能操作考核)人员不得低于录用计划数1∶2的比例。达不到1∶2比例又无递补对象的,则面试(技能操作考核)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方可作为体检对象。
面试在同级政府人社部门的指导和监督下,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面试试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专家命题,面试方案报同级政府人社部门审定。
(三)成绩合成
笔试100分,面试(技能操作考核)100分。考试综合成绩按以下原则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60+面试(技能操作考核)成绩×40
四、体检和考核
面试(技能操作考核)结束后,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按录用计划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
   体检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组织,同级政府人社部门进行监督。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参照省人事厅、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湘人发[2005]31号)和省人事厅、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湘人发[2007]202号)执行。
对体检结论有异议者,可在知道体检结论起3个工作日内向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书面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针对有异议的项目进行复检,且只能复检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考核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与招聘单位共同组织,同级政府人社部门进行监督。考核的重点是对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五、公示与录用
   经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集体研究,按照考试、体检、考核结果择优提出拟聘人员名单,报同级政府人社部门审查,并对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组织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填写《张家界市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名册表》(附件4)和《张家界市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附件5),经主管部门审核,报政府人社部门批准并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区县所属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须报市人社局备案后,方能办理人员聘用相关手续。
六、特别提示
(一)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技能操作考核)和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缺少证件(原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
(二)报考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等事项均在张家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告,敬请广大报考人员关注。
(三)请报考人员报名时留下可靠的联系方式(手机和固定电话),并保持通讯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四)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七、本次招聘政策由市、区县人社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744—8296957(市人社局)
                   0744—8596683(永定区人社局)
                   0744—5618037(武陵源区人社局)
                   0744—3225086(慈利县人社局)
                   0744—6222854(桑植县人社局)
网上报名咨询电话:0744—8230135(市人事考试中心)
 

附件:⒈ 张家界市2011年第一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职位表
              ⒉张家界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⒊各招聘单位人事(教)科(股)报名咨询电话表
              ⒋张家界市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名册
              ⒌张家界市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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