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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长治医学院201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1-07-20 08:46:25

          长治医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成立,隶属山西省教育厅主管的一所全日制普通高等医学院校。坐落在素有红色之都、魅力之城美誉的山西省长治市。学院现有医学、工学、管理学等学科门类,初步形成了多学科、多专业协调发展的办学格局,并开设了各类成人高等教育本、专科专业,在校学生达万余人。学院在编在册教职工900余人,教师队伍中有正、副教授和正、副主任医师300余人,获得硕士、博士学位者占专任教师总数的40。学院成立65年来,为社会培养输送了大批高质量的医卫人才,为我国的解放事业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为健全和完善学院选人用人机制,不断优化专业技术队伍结构,补充教师、教辅和管理岗位人员,全面提高我院教职员工的整体素质,根据《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晋人字〔2008〕118号)、山西省人事厅《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有关事项的通知》(晋人字〔2009〕63号)、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程序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1〕88号)文件精神和山西省教育厅关于高校新进人员公开招聘有关意见和办法的要求,现就长治医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岗位为教师岗位、教辅岗位、管理岗位,招聘人数为27人。
二、招聘录用的基本原则
1、坚持科学设岗、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2、坚持德才兼备、择优录用的原则;
3、坚持公开、平等、竞争的原则。
三、招聘录用的组织领导
         学院公开招聘录用工作在省人社厅和省教育厅的统一领导、监督下,在学院招聘工作领导组具体指导下,由学院人事处组织实施招聘录用工作,学院纪律监察部门负责全程监督招聘录用工作。
四、招聘条件:
     1、热爱祖国,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敬业吃苦,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道德操守;
     2、具有较强的法制意识,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3、身体健康;
     4、学历及所学专业符合招聘岗位具体要求(见附件1);
五、报名办法: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
1、报名时间:2011年7月21 日~7月31 日
(7月27 日~7月31 日为现场集中报名时间)
2、报名地点:长治医学院人事处(山西省长治市解放东街161号,长治医学院科技大楼10层1001、1004室)                                                                 3、报名时携带的有关证件及材料:
    报名时填写《长治医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同时携带以下材料:
    ①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A4纸复印件;
    ②在读期间发表文章的原件及复印件;
    ③毕业院校出具的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④个人简历材料1份(纸质和电子版);
    ⑤本人近期同版红底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到学院人事处办理报名手续;
外地报名者可邮寄以上资料复印件报名,在网上填写《长治医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发送电子邮件至学院人事处电子邮箱:cyrsc123@sina.com,并注明应聘,待考试前一天携带原件到学院人事处审核,逾期不予受理。
六、资格审查
学院人事处对报名应聘者的条件进行登记汇总及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间为2011年 7月31日至8月1日。
七、考试
招聘岗位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决定拟聘用人员,具体办法如下:
(一)笔试:笔试内容由《公共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测试》两部分构成,其中公共基础知识部分占30,专业测试部分占70。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低于合格线者自动淘汰。
笔试之后从高分到低分进入面试。
(二)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低于合格线者自动淘汰。参加面试的人选以笔试成绩总分高低排序,按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同一岗位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共同列入该岗位面试人员名单。
面试人员不足1:3比例时,如属我院特殊或紧缺专业所需人员,我院将有关情况报请省人社厅、省教育厅批准后组织面试,所涉及人员的综合成绩必须达75分以上者,方可录用。
面试重点考核测评应聘人员的逻辑思维能力、分析判断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仪态风貌,专业知识水平、教学科研能力等。
面试由人事处组织实施,成立由院领导及相关专业专家组成的面试考核小组。面试由试讲、答辩两个环节组成,试讲内容以本专业科研课题和论文为主,时间不少于10分钟;答辩时间不少于10分钟,由考核小组成员根据试讲内容提出3-5个问题,参加面试人员在试讲结束后回答其中2-3个问题,每题回答完毕后由同行专业专家进行简要的现场点评,以增加对试讲者评分的科学性。
教学、科研一线岗位,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其它岗位,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三)考试安排:笔试的时间、地点待资格审查后在我院网页上公布,请应聘者关注我院网页,笔试前到学院科技楼1001室领取准考证。笔试成绩公示7个工作日后安排面试。面试的时间、地点及具体事宜见我院网页。
 
八、加分条件:
按照晋政办发(2009)64号文件规定,对“大学生村干部”、参加高等学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服务期满经考核合格,参加高等学校招聘考试,在笔试总成绩中加5分。报名表设有加分人员栏目。
九、确定拟录用人员。
人事处根据笔试、面试成绩综合计算应聘者考试结果。笔试、面试结束成绩揭晓后,即在学院 网页上公示笔试、面试的成绩,并公示总成绩排名。学校本着宁缺毋滥的原则,选拔优秀的毕业生到校工作,按照学校2011年招聘录用人员分专业计划数量,依所报岗位名额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拟录用人选。
十、体检
拟录用人员确定后,由学院人事处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对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拟录用资格。
十一、公示招聘录用结果
对考试、体检与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由学院人事处在院内公告栏和长治医学院网站公示,并同时呈报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示期限为7天。
十二、 办理录用手续
对公示期间无异议者,由学院人事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拟聘人员在公示期间,若有举报并查证核实者,取消录用资格。
十三、监督检查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发生。防止在命题、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出现违纪。对玩忽职守、泄露试题、擅自通报学院内部讨论内容及违反操作程序者,将视情节轻重予以严肃处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如存在伪造、涂改证件、考试过程中有舞弊等行为者,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本规定招聘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监督电话:0355—3151680(纪检监察办)
咨询电话:0355—3012392、3151485、3151484(人事处)
联系人:王老师          
地 点:长治医学院人事处(山西省长治市解放东街161号,长治医学院科技大楼10层1001、1004室)
咨询电话: 0355-3151484、3151485或3012392
电子邮箱:cyrsc123@sina.com
 

附件2《长治医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文件类型: .doc 3fbd1a410fa55272dd347f0b177bae2e.doc (51.00 KB)

附件1《招聘岗位的学历、专业及相关具体要求》.doc

文件类型: .doc 1c20d8e097acb38492a1dff4be5508e2.doc (73.0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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