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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计生服务站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11-07-14 16:38:03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和《惠州市惠阳区事业单位招录工作人员暂行规定》,经区政府批准,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区计生服务站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名。

一、招聘岗位

惠阳区计生服务站检验人员1名;

惠阳区新圩镇计生服务所妇科医师1名;

惠阳经济开发区计生服务所妇科医师1名;

惠阳区行政效能监察投诉中心职员1名。

(招聘职位详见附表)

二、相关待遇

         应聘人员一经聘用,按实际聘用岗位,享受国家、省、市、区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三、招聘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作风正派,有团队协作精神和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语言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较强;

           (二)身体健康,能适应招聘岗位工作;

          (三)无违纪违法记录;

          (四)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五)具有招聘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2011年7月26日至28日。

         (二)报名地点: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员管理股。

        (三)报名要求:

           具备报名条件的应聘人员如实填写《 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在附2 下载)的各项内容,并持内地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全日制高校毕业生毕业证、计生证明和其他岗位条件要求的有关证明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4张。

五、考试与考核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成绩占总分60、面试成绩占总分40。

(一) 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2、笔试内容:检验人员、妇产科医师主要考查临床医学专业基础知识;行政效能监察中心职员主要考查公共基础知识。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职位数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的对象,面试将采取结构化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查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及应变能力。应聘人员凭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未按时参加面试者视为弃权。

 (三)成绩查询

         笔试、面试成绩在区人社局、区监察局、区计生局网站上公布,考生可登陆网站查询。

   (四)体检

         按照招聘职位数和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文件执行。体检不合格的,按成绩高低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替补。

   (五)组织考察

       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文件的要求,对体检合格者进行政审考察。

 六、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生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选,并将拟聘人员名单在相关网页上公示后,由区人社局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咨询电话:0752-3768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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