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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长乐市卫生系统2011年招聘临床医学专业本专科毕业生为乡镇卫生院培养临床医师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1-07-14 16:32:21

根据《福州市卫生局、福州市公务员局关于开展2011年招聘临床医学专业本专科毕业生为乡镇卫生院培养临床医师工作的通知》(榕卫人〔2011〕74号)精神,2011年我市继续为乡镇卫生院招聘培养临床医学专业本专科毕业生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省内全日制普通高校、省外全日制普通高校福建生源临床医学(西医)专业的应、往届本科学历高校毕业生5名;2007届及以后毕业的专科学历并取得2011年本省教育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的“专升本”考试录取通知书的应、往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西医)2名。

二、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能胜任岗位工作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单位
专业
学历
性别
招聘人数
古槐镇中心卫生院
临床医学(西医)
本科
不限
1
江田镇卫生院
临床医学(西医)
本科
不限
1
鹤上镇卫生院
临床医学(西医)
本科
不限
1
潭头镇卫生院
临床医学(西医)
本科
不限
1
文岭镇卫生院
临床医学(西医)
本科
不限
1
潭头镇卫生院
临床医学(西医)
专升本
不限
1
文岭镇卫生院
临床医学(西医)
专升本
不限
1

四、招聘程序
 
1、公布招聘信息
 
福州市卫生信息网 
长乐政府网 
长乐电视台、吴航乡情报
 
2、组织报名
 
符合条件的应、往届本专科毕业生应在2011年7月20日至7月22日期间到指定地点报名。应届毕业生需携带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近期同底两寸免冠彩色相片4张以及其它能反映个人能力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往届毕业生需携带身份证、就业报到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近期同底两寸免冠彩色相片4张及其它能反映个人能力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专升本”生员还需随带2011年本省教育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的“专升本”考试录取通知书。
 
应聘人员应对所提供的材料负责,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出,取消应聘资格。
 
报名地点:长乐市卫生局人秘科
 
联系电话:0591—28934799
 
3、资格审查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提出符合条件人员名单。
 
4、招聘方式
 
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直接参加面试考核。若报考人数较多,简单的面试考核方式确实无法择优选聘人选时,也可能采取纸笔考试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地点、方式另行通知。
 
5、体检与公示
 
考核考试合格人员按拟招聘人数1:1从高分到低分排列顺序确定体检人员,经体检合格,拟聘人选在长乐市人事局、卫生局公开栏上公示7个工作日后签订就业协议
 
五、签订就业协议
 
拟聘人选按面试、考核或笔试、面试成绩合格且体检合格者中从最高分到低分拟定,报经人事部门批准后,由长乐市人事局、长乐市卫生局组织受聘人员选择应聘单位,与招聘单位签订就业协议。按照闽卫科教〔2009〕18号文件精神,本批受聘签约人员送省卫生厅指定的三级医院培训。本、专科毕业在学习、培训期间,按照上级文件规定发给生活补助费。培训期满合格后到签约的卫生院至少连续工作5年。经培训未能取得合格证书或未履行协议到签约卫生院工作、培训过程流失的按已发生活补助费的5倍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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