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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研究院2011年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发布时间:2011-07-13 15:41:45

         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文件精神,进一步优化我院事业单位人员结构,根据我院空岗情况,现面向全市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选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选聘名额

         本次面向全市公开选聘1名工作人员。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重庆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研究院2011年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三、选聘范围及对象

        全市范围内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四、选聘条件

(一)品行端正,身心健康,遵纪守法,热爱计划生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三)身体健康。

(四)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一览表》)。

五、选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选聘工作按照报名、考核和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 报名

           ⒈报名时间:2011年7月18日—2011年7月22日

           ⒉报名方式:实行网上报名,不接收其他方式报名。报名人员按要求填写《重庆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研究院2011年选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附件2),将报名表制作成电子文档,发送至cqjsyjy@sina.com

          ⒊联系人:重庆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研究院人力资源管理处卓老师、谢老师。联系电话:023-86715022、86715014。

          4.重庆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研究院地址:重庆市江北区红黄路18号5楼510室。

(二)资格审查

           重庆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研究院在报名人员报名后5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回复报考人员,符合条件者在规定时间内,携本人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执业证书等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到重庆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研究院进行资格审查。

(三)考核和面试

           1.考核:采取专业技能操作及业务技能考试的方式,主要考核报考人员业务能力、工作经验和解决疑难问题的能力。考核时间及地点根据报名情况电话另行通知。

          2.面试:报名人数大于选聘岗位数的,按选聘岗位数1:2的比例,根据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面试人选;报名人数等于选聘岗位数的,可直接进入面试。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考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面试时间及地点根据考核情况电话另行通知。

(四)总成绩计算方式

         1、总成绩=考核成绩×60+面试成绩×40

2、总成绩将在重庆市人口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各考生可自行查询

(五)体检

          依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由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研究院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文件精神,结合本行业实际需求条件组织实施。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疑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研究院提出书面复检申请,经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研究院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时,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费由考生本人承担。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由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研究院考核工作小组组织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以及是否需要实行岗位任职回避等情况进行政审,并对考生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对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因政审不合格出现空缺时,其缺额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经体检合格后依次递补。

(七)公示

          经考察合格,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重庆人口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联系电话:023-86715022、86715014

(八)办理调动手续

         对公示无异议的,重庆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研究院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办理调动所需的相关材料,一并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调动手续

        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解决其家属调动、住房等问题。

六、纪律要求

          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切实落实“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和提高干部人事工作公信度的重要举措,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和人事纪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者,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七、本简章未尽事宜,由重庆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研究院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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