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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广州市第一商业职工幼儿园招聘医生公告
发布时间:2011-07-13 08:50:41

        广州市第一商业职工幼儿园位于广州市荔湾区大同路134号,始建于1955年,是广州市一级全托寄宿型幼儿园。目前有12个幼儿教学班,幼儿400余人,有教职工80人,多年来一直被评为“好园所”。近年来,我园分别成为国家市、区有关课题实验基地,是一所优质幼儿园。现因教学工作需要,经政府人事部门备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广州市第一商业职工幼儿园招聘教师2人、医生1人。

 二、应聘人员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备《关于广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穗人发[2005]131号,以下简称“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和以下资格条件:

        1、教师(2人):广州市户籍,25周岁以下,幼儿师范学校中专以上学历,热爱幼儿教育工作,性格开朗,亲和力强。文字写作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较强、熟悉计算机操作。

        2、医生(1人):广州市户籍,35周岁以下,临床医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持有《执业医师资格证》和《医师执业证》,有3年以上儿科、内科和儿童保健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热爱幼儿教育工作,性格开朗,亲和力强,文字写作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较强

三、招聘程序

        按照报名、考试、体检、考核、公示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7月24日

        2、报名方式:以信函方式进行报名。应聘人员请将个人简历(贴上近照),身份证、户口簿、《毕业生推荐表》(应届毕业生)、学历证,上岗证、婚育证明等复印件(一式一份,A4,下同),同时需提供可展示自我专长和业务技能方面的资料,寄至广州市大同路134号广州市第一商业职工幼儿园黄丽芳收,邮编:510140。报名截止时间以寄出邮戳为准。报考人员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职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资格审查合格者,电话通知参加考试。考试时请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执业资格证和户口簿原件。

(二)考试

        1、考试的范围: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主要考与本专业相关的理论知识及综合素质。

        2、考试的办法:

            (1)录用总成绩采用百分制,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笔试、面试分别占总成绩的35、65。

           (2)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60分为及格,及格者可进入面试。笔试成绩不带入面试。笔试成绩将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中国广州人事网公布。

          (3)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60分为及格。面试包括面谈和实操两个环节,面谈和实操的成绩分别占面试成绩的40和60。面试对象人数按招聘岗位数1:3确定,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面试名单。入围面试名单于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电话通知。

         (4)考试时间及地点:

         考试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考试地点:广州市大同路134号广州市第一商业职工幼儿园

(三)体检和考核

         依总成绩从高至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按照托幼园所工作人员的标准,统一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领取《广州市托幼机构从业人员健康证》。体检不合格或需要复查者在一个月内不能提供合格结论的,按考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替补人选。体检费由应聘者自负。体检合格后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

四、聘用

        对考试、考核情况进行综合考虑,确定拟聘人员并在广州市人事信息网公示7个工作日。

五、福利待遇

       按照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福利待遇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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