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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山西大医院(山西医学科学院)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11-07-06 16:14:57

一、医院简介

建设山西医学科学院、山西大医院是山西省委、省政府坚持转型跨越发展,以人为本、改善民生的战略决策,是推进健康山西建设,解决全省人民群众看病就医问题的重大举措。山西大医院位于太原市龙城大道99号,占地438亩,净用地355亩,主体建筑面积24万平方米,设计床位2000张,概算投资16亿元;核定财政补助事业编制3200名。建成后的山西大医院将成为集医疗、教学、科研、防保、急救、康复六位一体功能,在设施、设备、人才、技术、管理、服务等方面迈入国内先进行列的现代化综合医院,对有效缓解我省医疗卫生资源短缺的矛盾,提高全省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和完善省城城市功能,都具有重要作用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山西大医院2011年国庆投入使用,依据建制规模和功能定位,制定了各类人员岗位设置规划,其中学科带头人及高、中级专业技术人员团队主要由省级三甲医院中调任,初级专业技术人员主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11年山西大医院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00名。鉴于大医院临床科室分步开放的特点,招聘名额拟分批完成。本批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12名、其他专业技术人员8名。

三、应聘人员条件

(一)招聘人员的基本条件

1、应聘人员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符合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身体素质和其他条件;

2、年龄要求30岁及以下为1981年6月30日以后出生,35岁及以下为1976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其它按此类推。

(二)招聘人员的其他条件

1、报考者须满足各专业技术岗位所规定的年龄、学历、任职资格等招聘条件;

2、属在职人员应聘的,须征得原工作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报考;

3、参加公开招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4、报考者具有博士学历学位的,可经山西大医院招聘领导组面试、考核后直接确定拟聘用人员进入体检阶段,体检合格办理聘用手续,其占用的岗位从年度招聘计划中核减

 (三)招聘人员具体岗位及条件

招聘人员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2011年山西大医院(山西医学科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附件一)。

四、招聘考试时间、地点、内容及计分办法

招聘的医疗卫生技术类岗位分笔试和面试,各占综合成绩的30和70。笔试分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测试》两部分。《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内容包括卫生法律法规、卫生政策、公共卫生管理及医疗卫生常识等《专业测试》考试内容包括相应专业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和实践能力。考试采取人机对话方式进行,一次组织完成。笔试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硕士及以上学历要求的岗位按1:2比例入围面试;本科及以上学历要求的岗位按1:3比例入围面试。面试内容根据岗位需要确定,以实践技能操作为主。面试分综合素质面试和实践技能操作两部分进行考试,各占综合成绩的30和40。

招聘的其他非医疗岗位(档案管理及工程类)招聘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分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测试》两部分,各占综合成绩的30。《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内容包括政治理论、时事政治、法律常识、公文写作、科技人文知识。《专业测试》考试内容包括所聘岗位需要的专业知识和专业实践能力。考试采取笔试方式进行,两张试卷一次组织完成。笔试成绩按《公共基础知识》、《专业测试》加权后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硕士及以上学历要求的岗位按1:2比例入围面试;本科及以上学历要求的岗位按1:3比例入围面试。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

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不达上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计划并在笔试之前公告。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或特殊专业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不能充分体现“竞争、择优”原则的招聘岗位,经省卫生厅、人社厅审核批准后可进行招聘考试,但拟聘人员综合成绩达到70分方为合格。

笔试考试拟定于7月30、31日在太原进行,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面试、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招聘体检、考核、公示及聘用

根据综合成绩,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与考核人选,体检、考核工作由山西大医院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特殊岗位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进行。体检、考核不合格的,按岗位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经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省卫生厅和人社厅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社厅办理相关手续

六、招聘考试享受加分待遇的条件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财政部、共青团中央《关于统筹实施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42号)及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全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晋政办发〔2009〕64号)精神,参加公开招聘考试的下列人员,服务期满经考核合格可享受笔试总成绩中加5分(公共基础知识、专业测试成绩中分别加2.5分):

1、参加大学生“村官”计划的人员;

2、参加大学生“三支一扶”计划的人员(含晋西北计划);

3、参加大学生教师特岗计划的人员;

4、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人员。

山西大医院招聘报名表设有加分人员栏目,考生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凭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教育厅、共青团省委等相关部门提供的加分证明,由省卫生厅人事处审核后通知执行。

七、招聘报名时间及程序

(一)网上报名

考生报名请于7月6—7月15日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

(http://www.21wecan.com/)“山西大医院招聘考试考生入口”进行网上报名。

(二)现场审核

请于7月11日—7月15日携带本人有关证件到山西省卫生考试中心进行资格审核、现场确认。

现场审核需携带身份证、真实有效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习成绩单、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英语四六级成绩单、执业医师证书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及在中国卫生人才网上打印的报名表1份。应聘人员应对提供的材料负责,如有弄虚作假,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三)现场审核地点及联系方式

山西省卫生考试中心(太原市杏花巷11号) 

联系电话:0351-4167421

(四)注意事项

1、逾期未进行资格审核、现场确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审核通过的考生,请予7月27—29日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打印准考证。

2、在职人员须携带原工作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3、电子照片要求:

考生上传照片必须为考生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务必保证照片清晰、可辨认,其他如生活照、视频捕捉、摄像头所摄等照片一律不予审核;照片大小为一寸或小二寸,格式为jpg,文件大小必须在15kb—45kb之间,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白色背景;面部正面头发不得过眉,露双耳,常带眼镜的考生应配戴眼镜,不得佩戴首饰。

附件一:《2011年山西大医院(山西医学科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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