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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惠安县卫生局2011年乡镇卫生院临床医师招聘方案
发布时间:2011-07-04 09:57:34

根据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乡镇卫生院改革与发展的意见》(闽政〔2009〕1号)、省卫生厅、省公务员局、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关于开展2011年招聘临床医学专业本专科毕业生为乡镇卫生院培养临床医师工作的通知》(闽卫人函〔2011〕452号)和《泉州市卫生局泉州市公务员局关于做好2011年招聘临床医学专业本专科毕业生为乡镇卫生院培养临床医师工作的通知》(泉卫综〔2011〕104号)精神,结合我县岗位需求情况,拟在编制内公开招聘临床医学(含中西医结合)专业本科毕业生3名,经培训合格后充实到乡镇卫生院工作。具体招聘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能胜任岗位工作。

二、招聘对象

省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省外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福建生源的临床医学(含中西医结合)专业的应往届本科学历高校毕业生。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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