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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美姑县2011年公开考试聘用医务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11-07-04 09:49:35

        解决县级医疗卫生单位急需专业人员的问题,经县委、政府研究,并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面向社会公开考试聘用(以下简称聘用)医务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考聘原则

坚持凡进必考公开、公正、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考聘职位、名额

本次聘用名额3名,县人民医院妇产科2名(限女性)、县医院儿科1名(男女不限)。

三、报考条件及对象

报考条件:(一)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忠诚党的卫生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遵纪守法,品德端正,身体健康。(二)年龄18—35周岁【1993年7月1日(含1日)以前至1976年7月1日(含1日)以后出生】

(三)吸毒、贩毒、刑事处罚等违纪违法人员和因涉嫌刑事案件正在立案调查人员不得报考。

报考对象:全日制临床医学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包括2011年8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

四、报名手续

报考者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和《毕业证》(应届毕业生由学校出具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及近期2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1年7月11日。

(二)报名地点:美姑县政务服务中心(服务大厅)。

(三)报名缴费:按照川价费[2003]237号规定的标准,收取笔试考务费100元。

(四)考试资格审查

1、2011年7月14日在县卫生局进行资格复审,报考人员必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和《毕业证》(应届毕业生由学校出具证明材料)原件,如发现与报考条件不符或不真实的,取消考试资格,后果自负。

2、开考比例:各报考职位的报考人数与考聘名额的比例原则上为1:2,若达不到1:2的,根据《四川省人事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通知》川人办发〔2009〕457号文件精神,急需短缺专业技术人员的同一招聘岗位在相同报考条件下,笔试开考比例按1:2设定仍达不到开考比例,该岗位所需专业技术人员视为该单位急需短缺专业技术人员。在该次公招中该岗位可不再取消或调减,凡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笔试人员可进入后续公招程序,达到公告规定成绩,经体检、考核合格,公示无异议的,可确定为拟聘人员。

六、考试科目及其他

1、笔试科目:生理学、解剖学。

2、笔试时间:2011年7月15日下午2:30分。

考生在开始考试30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在距离考试结束前30分钟才能离开考场,提前离开考场,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3、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4、对笔试成绩进行公示,并在&ldquo美姑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向社会公布,公示时间7天。

七、考聘方式

本次考聘医务人员采取笔试、体检、政审相结合的办法聘用。

(一)体检:体检按考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进入体检。若考聘名额最后一名总分出现并列时,按《解剖学》分数高者进入体检;《解剖学》分数再次出现并列,加试《解剖学》,加试分数最高者进入体检。

进入体检的人员体检时请带身份证、准考证和近期1寸免冠照片一张,于2011年7月23日上午8∶30时空腹到美姑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自理)。体检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合格者进入政审。

(二)政审:体检合格后,由考聘领导小组组织进行政审。政审不合格的,取消本次考聘资格。

对体检、政审合格的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天。

(三)培训:对政审合格者进行岗前培训,岗位培训合格者予以聘用。

在体检、政审和岗前培训三个阶段中,因学籍档案不真实、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出现的空缺名额,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聘用及工资待遇

(一)工资待遇:按照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资标准执行。

(二)本次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后,经用人单位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九、纪律与监督

本次考试聘用工作由县纪检监察机关全程监督。考试聘用工作中,如有违纪、违规人员,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涉嫌违法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监督举报电话:县纪委、县监察局0834—8242352。

本公告由美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美姑县卫生局负责解释。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0834—8242013。县卫生局咨询电话:0384—8242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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