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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南充精神卫生中心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3-11-27 10:33:42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二、报名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1月29日18:00止。

    (二)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应聘者扫描下方二维码填写报名信息,完成报名。

    (三)请应聘者务必加入QQ群(797713726),并备注为“姓名+拟投岗位”,以便后期通知相关事宜。

三、招聘实施

    (一)考试考核方式。

    1.护理岗: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2.门诊导诊、康复护士(定薪):采用面试的方式。

   (二)笔试。

    1.医院根据收到的材料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并择优通知参加笔试。

    2.笔试时间:2023年12月7日

    3.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名,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进入面试环节。

    (三)面试资格审查(护理岗)。

    1.审查方式:现场审核。

    2.审查时间:2023年12月11日(上午9:00- 12:00)。

    3.审查地点:四川省南充精神卫生中心门诊综合楼7楼705室人事科,地址:南充市顺庆区白土坝路55号,联系人:王涵,联系电话:0817-2318842。

    4.审查资料: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毕业证、护士资格证书及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5.因资格审核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面试人员。

    (四)面试。

    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五)成绩计算。

    所有成绩实行百分制,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采取体育计分法(即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低分后,将其余考官的终评合计分相加之和,再除以考官数)。护理岗笔试、面试各占50%。如果出现考生成绩相同的情况,则采取加试(面试)办法确定体检人员。

     (六)体检及心理测试。

    1.体检由医院统一组织实施,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执行,完成心理健康测试,所有体检费用自理。  

    2.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我单位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

    (七)公示及聘用。

    体检、心理测试合格者经公示及医院研究通过后,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在公示期间因自动弃权或因被举报查实取消聘用资格而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四、全程监督

    招聘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的全过程。报名人员所提供的证件、资料必须真实准确,任何阶段如发现报名人员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监督电话:0817-2317708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8172318842;13890881162

    单位地址:四川省南充精神卫生中心门诊综合楼7楼705 室

    人事科(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白土坝路55号)

 

附件信息:
信息来源:http://www.scsncjwzx.com/2023/yygg_1123/288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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