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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佛山市南海区妇幼保健院2023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
发布时间:2023-11-17 16:56:46

为助力医院快速发展,佛山市南海区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3名。现将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职位和报考条件

本批次招聘职位共2

报名人员须同时符合基本条件、资格条件及招聘职位其他条件: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法规;

2、具有良好品行及职业道德;

3、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必须与招聘岗位的专业对口,并符合招聘岗位的其他设置条件;

4、年龄要求男未满40周岁,女未满35周岁。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取得中级职称人员可放宽至男未满45周岁,女未满40周岁;取得高级职称人员可放宽至男未满50周岁,女未满45周岁。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资格条件

1、应届毕业生:特指2023年毕业的全日制学历毕业生。

2、社会人员(往届毕业生):应聘岗位的社会人员应具有初级及以上卫生专业技术职称。如应聘者以大专学历报考,年龄需未满35周岁。

(三)下列人员不予招聘

1、近两年内曾发生医疗事故的人员;

2、所牵涉的医疗不良事件未处理完毕的人员;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网上发布招聘公告

在佛山市南海区妇幼保健院微信号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报名时间:自公布之日起,5日内有效。

报名方式:报名人员扫描以下二维码,填写报名表

咨询电话:0757-86229169

联系人:郭老师、刘老师

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如有重复报名,以最后一次记录为准。

(三)面试、笔试及实践考核(含专业技能考核)

考试分面试、笔试和实践考核(含专业技能考核)两个环节依次进行。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其中面试、笔试环节满分100分,按60%的比例折算计入总成绩;实践考核环节满分100分,按40%的比例折算计入总成绩。

1.第一环节:面试、笔试环节。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先进入面试考核,随后再进入笔试环节。其中面试、笔试单项满分100分,并分别按实际成绩的50%的比例折算计入该环节成绩。面试成绩和本环节的总成绩合格分数均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的考生不进入下一考核项目或环节。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考察内容为岗位所需相关素质;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内容为岗位相关专业知识。

对于面试、笔试合格人员,我院将按照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不低于1:1.5的比例确定进入实践考核环节的人员,将以短信或电话通知。

面试需携带资料:

1)个人简历;

2)本人身份证;

3)学历和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等级证书;

4)岗位工作经历有效证明复印件(社会人员提供劳动合同书或工作证明书、参保凭证等);

5)其他重要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

2.第二环节:实践考核(含专业技能考核)环节。实践考核期为7个工作日,凡正在招聘单位临时聘用或在本年度内在我单位的正规招考中已完成相应时间的实践考核的可根据临聘或考核实践的情况进行评分,不再重新启动实践考核流程。实践考核(含专业技能考核)环节成绩低于60分的或实践考核期内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考核不合格,不确定为体检人员。

1)有违法违纪行为的;

2)违反医德医风规定的;

3)违反试用单位规章制度的;

4)违反医疗规范和操作规程,出现医疗事故的;

5)受到投诉经查属实的;

6)出现不适应岗位要求的其他情形并经医招委确认不适合录用的。

(四) 体检

实践考核期间由我院统一安排体检,体检费用由我院负责。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符合要求的,可以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等额替补。

(五)公布拟录用结果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等额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予公布。如拟录用人选放弃资格的,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同岗位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其他

1.2023年应届毕业生外,其余拟录用人员需在公布前提供学历认证,请提前做好准备。

2.本方案冠有以上”“以下的均含本级,如本科以上即含本科学历。

3.年龄、年限计算截止时限为20231116日。

4.考生填报资料失误导致审核不通过或影响录用结果的,由考生负责。

5.资料审查时发现填报资料不实的,或在招聘考试中作弊的,取消应聘资格。

6. 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单位办理有关手续,由于个人原因逾期不办理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受聘资格。

7. 招聘结束后,如发现受聘人员有严重违纪或造假行为的,随时发现随时解约或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8.合同制工作人员入职后,参照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的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9.高层次特需紧缺人才招聘常年开展。

咨询电话:075786229169

  人:郭老师、刘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75786238908

本方案解释权属佛山市南海区妇幼保健院组织人事科。

 

佛山市南海区妇幼保健院

20231116

 

附件信息:
信息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Clx6kPRgpgVVW-9G3Q3TC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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