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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江苏徐州贾汪区基层医疗卫生单位面向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3-08-31 10:46:40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员结构,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关于开展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生就业安置和履约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我区2023年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公告、岗位信息在徐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hrss.xz.gov.cn)、贾汪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xzjw.gov.cn/)发布。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名称、资格条件等详见《2023年贾汪区基层医疗卫生单位面向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四)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表》中要求的资格条件。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3969:00-12:0014:00-17:30

报名地点:贾汪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医政医管科(贾汪区行政服务中心东区F502室)。

(二)报名时需提交下列材料

1.报名表(附件2)及近期同版免冠2寸彩色照片2张;

2.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资格审核合格者,缴纳报名费100元。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未按时报名的毕业生作自动放弃处理,贾汪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核;

2.应聘人员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3.所有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需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通畅,否则后果自负。

四、考试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和学业水平成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笔试由贾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考试内容不指定复习大纲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不得提前交卷、退场。笔试卷面满分100分。

笔试成绩在贾汪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二)学业水平成绩

学业水平成绩是指以培养学校实施的全部课程成绩均分为考核分。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80%+学业水平成绩×20%

各项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总成绩并列者,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笔试成绩仍并列者,以笔试卷面高分题得分高者优先,并依此方法类推(下同)。

总成绩在贾汪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五、体检、考察及选岗

体检、考察工作由贾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贾汪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实施。体检在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标准执行。体检表由主检医生审核后明确提出体检是否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签名,加盖医疗机构体检专用章或医疗机构公章。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体检人员本人承担。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参照我省公务员录用体检要求,属于当场或者当日复查的体检项目须当场或者当日提出申请,其他项目可以在收到体检结果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一次。体检组织单位对申请复查人员组织复查,体检结果以复查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由贾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贾汪区卫生健康委员制定考察方案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合格人员名单确定后,由贾汪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及时通知应聘人员本人。

应聘人员体检、考察合格后,根据招聘岗位,由贾汪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按照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统一组织应聘人员依次选岗。选岗确认后不得更改,应聘人员不服从选岗或放弃选岗的,视为个人自愿放弃聘用,由应聘人员承担相关违约责任。

六、公示

贾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从考试成绩、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中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公告发布网站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期限为7个工作日。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和联系方式,由贾汪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查实。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相应手续;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聘用及待遇

公示无异议的,经招聘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同级人社部门办理备案及相关手续。用人单位按规定与拟聘人员及时签订聘用合同,并按照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严格按照聘用合同进行管理。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拟聘用人员须在招聘单位服务6年以上,未达到服务年限的,按相关规定,由应聘人员承担相关违约责任。

八、工作纪律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把事业人员“进口”关。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二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三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九、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贾汪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招聘工作进度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贾汪区人民政府网站通知公告栏,并保持手机畅通,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由应聘人员承担相关违约责任。同时,应聘人员应对收到的关于招聘的相关电话通知、短信告知进行及时准确应答和回复。凡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造成延误的,由应聘人员承担相关责任。

贾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6-66889680

贾汪区卫生健康委员会0516-698906150516-69890522

贾汪区招聘工作纪检监督电话0516-66889665

 

附件:

12023年贾汪区基层医疗卫生单位面向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

22023年贾汪区基层医疗卫生单位面向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

 

贾汪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贾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829

 

附件信息:
信息来源:http://hrss.xz.gov.cn/001/001004/20230829/8595d895-b6b1-4427-9a65-d30092566f7d.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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