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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昆明嵩明县人民医院2023年合同制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3-08-15 10:18:49

为加强医院人才队伍建设,提升服务能力,满足医院发展需要和群众就医需求,报经县卫健局、县编办批准,嵩明县人民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合同制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20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以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综合评定,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二、 招聘岗位及要求

三、 报名及资格审查

1. 报名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无记过、处分记录,无违法犯罪记录;

(2)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和条件;

(3)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4) 爱岗敬业,服从工作安排。

2.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全日制在读人员;

(2) 现役军人;

(3)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考中被认定有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人员;

(5) 法律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6)与原单位有劳动合同纠纷的人员;

3. 报名时间:2023811日至81617时,逾期不再受理。

4. 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网络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报名人员如实填写《嵩明县人民医院 2023 年合同制招考报名人员信息采集表》,连同相关证件(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执业医师资格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人员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等)的扫描件打包发送到指定邮箱(1614430937@qq.com),命名格式为:姓名+联系电话+报考岗位。

5. 资格初审:我院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后进行公示,报考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6. 联系电话:嵩明县人民医院人力资源部087167921258

四、 笔试、面试及实践技能考试

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审核后,按医院通知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报考人员务必确保招考期间联系通畅。

1. 需笔试岗位:报考药学岗位、康复治疗学,综合成绩=笔试成绩x60%十面试成绩x 40%,满分 100;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免笔试,面试成绩直接计入综合成绩,不折算:参加笔试考生按计划招录人数与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排序13比例进入面试。

2. 免笔试岗位:报考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儿科学、口腔医学、麻醉学综合成绩=面试成绩X40% +临床综合能力考察成绩x60%(其中病历书写或阅片30%、体格检查 15%技能操作 15%),满分100 分。

3. 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的综合成绩加5分,取得规培合格证的综合成绩加5分,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综合成绩加5分,有多个加分条件的不累计加分。

4.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拟招聘岗位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且综合成绩低于 60 分者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5. 面试及实践技能考试时间、地点:以嵩明县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及企业微信发布时间为准。

6. 面试及实践技能考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后 5个工作日内在嵩明县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及企业微信进行公示。五、体检

1. 进入体检人员: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拟招聘岗位人数等额确定。

2. 如在体检环节上位考生因身体原因或主动放弃体检则由下位考生按递补规则顺位递补。

3. 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本人承担。

4. 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5. 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项目不能在规定时限完成的不予聘用。

6.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六、 拟聘用人员公示

经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嵩明县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及企业微信进行公示。

七、 递补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产生的空缺名额或因考生放弃而空缺的名额,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如果出现两名及以上报考者综合成绩相同时,按优先聘用条件或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人选。

八、 录用

1. 通过综合考试,体检合格的拟录用人员,须在医院指定的时间持身份证、毕业证、执业证等相关资料到医院人力资源部门报到进入试用环节,不能按时参加试用的视为放弃录用资格。

2. 有工作经历人员须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证明文件原件。

九、 人员管理及待遇

1. 医院聘用的合同制人员实行试用期管理,试用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

2. 医院为合同制人员缴纳社会保险,个人缴纳部分由医院从工资中代为扣缴。

3. 合同制人员晋升专业技术职称,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后,医院根据工作需要予以聘任.享受相应职称待遇。

4. 合同制职工享受与在编职工同等的绩效和学习进修待遇

5. 取得住院医师规培合格证或硕士研究生学历的,签订劳动合同后享受2万元/年的生活补贴,连续享受3年。

十、 纪律要求

()报考人员应遵守招聘纪律、如实提交个人资料,对违反招聘纪律或不具备应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考试和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应注意及时关注招聘工作进程和有关事项的通知,并保持联系电话畅通。若因报考人员不及时查看公告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本次招聘接受纪检监察部门、主管局及社会各界监

监督电话:

驻嵩明县卫生健康局纪检监察组

0871-67916804

嵩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71-67913783

嵩明县卫生健康局:087167911779

嵩明县人民医院纪委:0871-67915901

十一、 其它事项

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报名费,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招聘单位无关,请广大报名人员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本招聘公告由嵩明县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附件信息:
信息来源:http://www.kmsm.gov.cn/c/2023-08-11/668052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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