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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东港市中心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卫生技术人员公告(四)
发布时间:2023-08-14 09:58:07

为满足东港市中心医院发展需求,优化人力资源结构,结合我单位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卫生技术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招聘计划总人数为3,均为合同制。具体岗位及条件要求见《东港市中心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卫生技术人员计划信息表》(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报考的岗位;

(三)年龄要求:40周岁及以下(年龄按照公告发布之日计算,即198388日后出生)。

(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所需要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及其他资格条件。

(六)卫生类专业岗位需医学类院校毕业方可报考。

(七)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三、招聘程序

1.报名

1)现场报名:携带填写好的《东港市中心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卫生技术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以及反映自己能力水平的各类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参加现场报名。

填写《报名表》要求:填写并彩色打印《报名表》,个人照片要求为电子版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

《报名表》内容要规范准确。应聘人员必须认真核对报考岗位,不能漏填或错填。报考岗位要填写全称。

现场报名时间:20230808日—20230811

上午8:00-11:00 下午2:00-5:00

现场报名地点:东港市中心医院人力资源部(新院区A座门诊三楼行政办公区)

2)网上报名:应聘者下载并填写《报名表》,并将《报名表》、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以及反映自己能力水平的各类证件原件的正规扫描文件(以PDF格式发送,拍照无效),发送到医院指定邮箱(rlzyb7133376@163.com)。

网上报名时间:20230808日至20230811日。

2.现场初审

严格按照公告及岗位资格条件,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确认。主要审查报名者提供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以及招聘信息中所涉及的资历和其他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资格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考生应聘资格(考试和应聘资格)。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将通过电话、短信或电子邮件等形式进行通知(请保持电话畅通)

3.面试考试考核

1)面试人选的确定:招聘岗位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计划1:2比例,直接进入面试;招聘岗位报名人数大于招聘计划1:2比例,需首先参加笔试(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根据笔试成绩按照由高到低1:2比例排序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形式:面试考核采取结构化面谈的形式。面试内容侧重专业知识和体现岗位职责特点,体现对应聘人员任职条件的要求。

3)面试成绩: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面试成绩并列者,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拟聘用人。

4)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4.体检

1)根据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

2)拟聘用人员需在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自费,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拟聘用人员无故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5.公示与聘用

招聘录用结果公示三天,经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入职手续。

四、其他事项

1.实行诚信承诺报名。报名时,报考人员要如实提交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或与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一律取消考核或聘用资格。

2.本市其他公立卫生医疗机构工作人员不在此次招聘范围内。

3.应聘者未按时参加考试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者在招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带来的后果责任自负。

4.招聘环节如有取消应聘资格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依次递补。

5.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本公告解释权归东港市中心医院所有。

咨询电话:东港市中心医院人力资源部:7133376

监督电话:东港市中心医院纪委监察室:7182009

 

附件信息:
信息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ScYVqvFnev5z4-U5K38z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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