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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恩施市板桥镇卫生院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3-08-07 10:04:01

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床检验技师1名。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面向社会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

临床检验技师1名。计划表见附件。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社会记录;

(二)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热爱本职工作,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服从卫生院管理和安排,具有良好的沟通、表达能力及团队协作意识;

(四)临床检验专业毕业并具有相关专业培训学习经历1年以上。

四、报名时间及要求

(一)现场报名,报名材料清单如下

1.填写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备2寸彩色登记照两张;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正、反面);

3.所有学历毕业证及相应执业资格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下载PDF版)原件和复印件;

4.个人简历。

(二)报名时间

202383830起至8101730止。

(三)已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考生到本人户口所在地辖区派出所开具《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工作经历证明或进修实习结业证,于202381017时前将《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原件与上述材料清单中所有表格(含本人手写署名)及证件(复印件)交至恩施市板桥镇卫生院办公室。

(四)考生报考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始终。在报名、考试、体检、聘用以及其他需要验明身份等环节中,都将会对报考资格进行审核,在任何环节和阶段一经发现不符合岗位报考条件的,均应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请考生认真对照公告确认是否符合岗位报考条件,理性诚信报考。

五、考试安排及要求

(一)笔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二)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参加卫生院统一组织的招聘考试。岗位计划与报考人数比例不足13的,根据院长办公室意见,可按实际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保留该岗位。岗位笔试、面试成绩分别按40%60%计入总成绩,其中,笔试成绩需达到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面试环节;总成绩必须达到60分及以上,择优选聘。

(三)参加笔试的人员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进入考场,监考人员将进行身份核对。

(四)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并通知面试时间及地点。参加面试的考生务必携带本人身份证准时到指定地点抽签候考,面试开始后过号未到的视同自动放弃。

(五)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员,经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后,在网站进行公示。

(六)公示期结束后进入体检程序,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如有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产生的空额,经确认后可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七)录取后一周内到院办公室报到,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六、待遇

拟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半年),享受试用期所在岗位待遇。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按照恩施市板桥镇卫生院现行工资分配方案核定待遇。

七、其他要求

(一)严格招聘程序,严肃招聘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开展。

(二)招聘工作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招聘工作中循私舞弊,弄虛作假,对违反规定的人员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八、联系地点及方式

联系地址:恩施市板桥镇卫生院办公室

咨询电话:0718-8612073

 

 恩施市板桥镇卫生院

202382

 

附件信息:
信息来源:https://www.hbenshi.com.cn/agsgg30/268000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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