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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楚雄州南华县2023年公开招聘乡村医生公告
发布时间:2023-07-17 17:35:24

为进一步提升我县乡村医生队伍整体素质能力,充分发挥村卫生室在农村卫生健康服务的功能作用,决定公开招聘乡村医生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南华县2023年公开招聘乡村医生10名。具体岗位为:沙桥镇辖区村卫生室1名;罗武庄乡辖区村卫生室1名;红土坡镇辖区村卫生室3名;五顶山乡辖区村卫生室2名;马街镇辖区村卫生室2名;兔街镇辖区村卫生室1名。详见《南华县2023年乡村医生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及其他资格条件;

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条件

1.年龄认定。35周岁及以下(1988724日(含)以后

出生),持有执业(助理)医师、乡村全科助理医师资格证者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1983724日(含)以后出生)。

2.专业和学历认定。医学类别(临床医学、中医学、中西医临床医学、农村医学)专业,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4.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此次招聘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以外的其他任何形式的报名。

2.报名时间和地点:2023724日下午14:30--18:00725日上午08:00--12:00,只接受该时段报名,其余时段报名无效。

地点:南华县卫生健康局3楼妇幼与基层卫生股(306室)。

3.报名提交材料:

1)《南华县2023年乡村医生招聘报名表》(附件2),照片要求小一寸白色底板彩色近期标准证件数码照。

2)本人有效《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正反面在一页上)。

3)毕业证复印件(最高学历)。

4)已取得乡村全科助理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的提供资格证复印件。

4.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间于202372514:30—结束。资格审查的主要内容是:应聘者是否符合所报岗位规定的范围对象和学历、专业及其他资格条件;是否符合应聘的其他要求。因本人不真实准确填写信息、弄虚作假或不按要求操作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负责。每个应聘者只能选择报考一个岗位,不得重复应聘。

5.确定考试人员:资格审查符合报考考生由招聘单位电话通知考生到南华县卫生健康局3楼妇幼与基层卫生股领取准考证,凭准考证参加考试。

(二)考试方式、内容及有关要求

1.笔试:满分100分,占综合成绩50%,笔试最低分数控制线6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控制线不进入后续招聘程序。

1)笔试对象:经资格审查合格领取准考证人员均可参加笔试,不限开考比例。

2)笔试内容:医学基础知识、专业知识、时事政治、卫生健康知识及政策法规等。

3)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面试:满分100分,占综合成绩50%,面试最低分数控制线6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控制线不进入后续招聘程序。

1)面试对象:根据招聘岗位笔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数1:2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数,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相同的,全部进入面试。若出现实际参加考试人数数量不足面试比例,则笔试成绩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2)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现场公布面试成绩。

3)面试时间和地点:以具体通知为准。

(三)综合成绩计算及成绩公布

1.综合成绩计算: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2.面试结束,经纪律监督组复核后当场面向全体考生公布综合成绩。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出现本岗位综合成绩并列时,按持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乡村全科助理医师资格证、大学、专科、中专、结构化面试成绩高顺序优先确定人选)。

(四)体检、考察及递补

1.体检:考生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及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2.考察:体检合格进入考察、政审,考察时间及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3.递补:202388日前,考生在体检、考察阶段出现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所空缺岗位按该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五)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在南华县卫生健康系统内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问题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四、聘用及待遇

拟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发给月基本工资2000元。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由用人单位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协议》及《云南省劳动合同》,享受对应的工资福利(月基本工资不低于2000元,绩效工资根据工作数量和工作质量核定,购买社会保险)。

五、有关工作纪律

(一)招聘工作接受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在报名、笔试、面试、考察、体检、聘用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舞弊行为或违纪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招聘资格。

(二)遵守回避规定,考官与考试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姻亲关系的,须实行回避。

(三)参与考试工作的人员,不得向任何人透露考试相关信息,不记录、传播、泄露考试内容。

(四)所有考官及考务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做好保密工作,对违反人事考试纪律的人员,按人事考试规定报纪委监察和司法部门予以查处。

特别提示:凡参加报名人员即视为已知晓本公告所有内容,报名人员须填写有效联系电话,因所填写联系电话错误不能取得联系,影响招聘工作的,即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本公告由南华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南华县2023年乡村医生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

南华县卫生健康局:08787226429

地址:南华县龙川镇华强路

监督举报电话:

中共南华县纪委县监委驻县卫生健康局纪检监察组:08787221189

附件:1.南华县2023年乡村医生招聘岗位信息表

2.南华县2023年乡村医生招聘报名表

南华县卫生健康局

2023714

 

附件信息:
信息来源:http://www.ynnh.gov.cn/info/2331/2609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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