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立医院详情
湖北省郧西县卫生局关于公开招聘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1-06-28 16:57:56

为解决乡镇卫生院业务发展需要,结合各单位岗位空缺需求情况,根据《湖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77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单位
各岗位招聘数
小计
临床医疗
中西医结合
妇幼卫生(妇产)
护理
医学
影像
检验
土门卫生院
4
3
1
香口卫生院
5
1
1
3
上津卫生院
6
2
2
1
1
槐树卫生院
3
1
1
1
店子卫生院
4
1
1
2
关防卫生院
6
2
1
2
1
湖北口卫生院
4
2
2
景阳卫生院
5
2
2
1
六郎卫生院
8
1
2
1
4
夹河卫生院
3
2
1
羊尾卫生院
6
4
2
涧池卫生院
3
1
1
1
观音卫生院
5
1
2
2
马安卫生院
4
1
1
2
河夹卫生院
3
1
1
1
三官卫生院
4
2
1
1
安家卫生院
4
1
2
1
合计
77
24
8
3
33
6
3

二、招聘对象及基本条件
 
1、招聘对象:国家承认的医学类中专以上学历毕业生,其中:报考医疗(含临床医疗和中西医结合专业)、妇幼卫生(妇产)、医学影像和检验岗位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6年6月30日以后出生);护理岗位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1年6月30日以后出生;乡镇卫生院人事制度改革三年过渡期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
 
2、招聘对象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
 
(2)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无受刑事处罚记录,无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或司法机关立案查处的问题;
 
(3)热爱卫生事业,爱岗敬业,品德良好,具有积极向上的生活态度;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6)聘用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1、组织报名。(2011年6月20日至6月30日)
 
符合本次招聘条件的人员可自愿选择一个单位中一个岗位报名,报名时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执业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二寸正面免冠照片3张,同时填写《报名登记表》(2011年毕业未拿到毕业证者,报名时须带学籍证明)。报名地点设在:郧西县卫生局人教股;联系电话:0719-6226913。
 
2、资格审查。(2011年7月1日至7月2日)
 
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发放准考证。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一旦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者,随时取消其竞聘资格。招聘岗位与报考人数不足1:3比例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是否继续实施招聘计划。
 
四、考试(笔试:2011年7月5日;面试:2011年7月7日)
 
由笔试、面试组成。考试实行百分制,笔试、面试成绩按60、40折算综合成绩。
 
1、笔试。主要考察应试者相关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笔试结束后,按招聘岗位职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2、面试。主要考核应试者的专业知识水平和综合能力与素质。面试结束后,以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对象。
 
五、考核
 
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对考生进行全面考核,并根据考核情况,研究决定体检人选。
 
六、体检
 
对确定的对象,按照《湖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的规定组织体检,如出现体检不合格者,按考试成绩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七、公示
 
对考试、考核、体检合格后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时间为7天。
 
八、聘用
 
经考试、考核、体检、公示合格后,将拟聘人员报县人社部门审批备案,实行人事代理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为三年)。凡在合同期内取得相应执业资质的人员,在用人单位有空编的情况下,由县人社局、编办及卫生局联合组织考核,择优纳入编制管理;合同期内未取得相应执业资质,或者有违反《劳动合同》规定的,将予以解除合同。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