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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西部中心医院2023年面向社会考核招聘编内专业技术人员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5-23 10:34:15

为进一步充实配齐我院各类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促进我院快速发展,经市卫健委同意、市人社局核准,批准我院面向社会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58现将招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者基本条件

(一)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较好的政策理论水平;

(二)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勤奋敬业,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四)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即1987630日及以后出生),年龄要求45周岁以下(即1977630日及以后出生),年龄要求50周岁以下(即1972630日及以后出生),年龄要求55周岁以下(即1967630日及以后出生);

(五)招聘范围:全国;应聘者应符合岗位执业要求;

(六)所有应聘者每人仅限报一个岗位;

(七)未被列入失信惩戒对象;

(八)具有以下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6.儋州市卫生系统在编在岗人员。

二、招聘职位、职数、招聘资格条件及招考范围,报名时间地点:

本次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共58名,具体详见《海南西部中心医院2023面向社会考核招聘编内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设置表》(附件1

(一)报名时间:2023519日至202361

(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

(二)报名地点:海南西部中心医院(海南省儋州市那大镇伏波东路2号海南西部中心医院2号综合楼四楼组织人事科2室)、百场万岗”2023年上海专场校招活动暨共大任·启航双招双引活动现场

三、报名方式及材料:

报名方式:主要采取现场、网络报名相结合的方式。应聘人员应按招聘要求如实提供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完整、填写错误,或者提交的报名材料不真实、不齐全、不清晰、不符合要求等,而导致审核结果不通过的,责任自负。

1.现场报名材料:应聘者点击附表2下载《海南西部中心医院考核招聘编内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填写后将报名表、个人简历、相关证件(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历认证(学信网下载打印)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医师资格证、三级甲等医院工作证明、获奖证明、学术或科研成果、个人征信证明等)、在职人员需要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报名地址:海南西部中心医院2号楼四楼组织人事科2室(海南省儋州市那大镇伏波东路2号)。

2.网络报名材料:应聘者点击附表2下载《海南西部中心医院考核招聘编内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填写后将报名表、个人简历及相关证件(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历认证(学信网下载打印)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医师资格证、三级甲等医院工作证明、获奖证明、学术或科研成果、个人征信证明等)、在职人员需要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扫描制成一个压缩邮件,并将邮件名称命名为姓名+应聘岗位+职称发至邮箱,邮箱账号:xbyyrsk@163.com

四、资格复审

(一)考核前对应聘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并公告,资格复审时间: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公布;

(二)资格复审主要审查应聘者提供的有关证件是否与原件一致、真实。应聘者须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接受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应提交原件进行审核,并签署承诺书,审核后退回原件。复审结束后,公布入围考核名单,入围考核阶段。入围考核名单信息通过儋州市政府政务网及海南西部中心医院网站公开发布;

(三)应聘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信息的,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者本人承担。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方可参加面试,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应聘者参加面试的资格。如缺少相关材料或没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取消其考核资格。

五、考核包括答辩、技能考核

(一)答辩:考核小组(或指定的考核小组)对符合应聘者进行考核面试,考核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重点测试综合素质(综合分析、语言表达、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应变能力及自我认知程度等)。考核小组由招聘领导小组聘请专家组成,人数为57人。答辩采取100分制记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按70%计入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二)技能考核:根据应聘者的专业分类组织技能考核,评委由招聘领导小组聘请专家担任,采取100分制记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技能考核成绩达到60分以上者按30%计入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技能考核成绩达不到60分者淘汰。

(三)答辩与技能考核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核成绩信息通过儋州市政府政务网及海南西部中心医院网站公开发布。

六、考察、体检

(一)根据考核、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人选。主要是对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

(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行承担,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

体检由考核小组指定医院进行。如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疑义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应聘者经考察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或自愿放弃体检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的名额,可以按报考同一岗位考核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七、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拟聘用信息通过儋州市政府政务网及海南西部中心医院网站进行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7天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给予聘用;对反映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考察不符合要求的、拟聘人选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等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经招聘领导组织研究,可从应聘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考核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但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八、聘用

(一)在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后,由单位函报市卫健委核准后,报市人社局审批,办理聘用手续;

(二)拟聘用人员如系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原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流动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

 九、待遇

(一)聘用的人员纳入海南西部中心医院事业编制,聘用人员一经签约聘用,必须在用人单位从事应聘职位工作满5年以上;
    (二)薪资待遇:含工资、绩效、带薪休假等相关福利,具体参照海南省儋州市事业单位相关政策执行。符合条件者可享受海南省儋州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待遇政策,含住房补贴、安家补贴、岗位津贴等待遇 (已享有不可重复享受)

十、严肃考场纪律、加强监督

考核招聘工作严格执行相关规定,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准泄露考核内容、考核情况和考核小组讨论情况;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十一、有关问题说明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收取任何费用,应聘者自行负责食宿费、车旅费等。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我院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开设的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我院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报名咨询:梁振俊、王茗衡

联系方式:0898—23884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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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信息:
信息来源:https://www.danzhou.gov.cn/danzhou/zfxxgkzl/bm/wsj/gkml/202305/t20230520_341977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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