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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十堰郧西县人民医院2023年度招聘(引进)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3-05-04 11:26:47

根据医院事业发展和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8名,为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引进)工作人员数量
公开招聘(引进)工作人员38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郧西县人民医院2023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
        二、公开招聘(引进)对象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4.郧西县乡镇(场、区)卫生院在岗人员或从郧西县乡镇(场、区)卫生院辞职(解聘)不满1年的人员。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3428-512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二)报名地点:郧西县人民医院门诊部四楼人事科。
     (三)报名提交材料: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线备案表(学信网出具)、学位证、执业证、资格证等有效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免冠同底版彩色一寸照片2张,到现场报名并确认个人基本信息,填写《报名登记表》(附件3,用A4纸打印),报考人员在报考期间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逾期未报名者不予补报。
     (四)资格审查:由县人民医院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合格的,准予参加考试。
      (五)相关要求
        1.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引进(招聘)公告和诚信承诺书,填写有关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并对填报和提供的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2.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考生提供虚假报考材料及不符合招聘公告条件要求的,即取消其相应资格。
        四、招聘(引进)方式
      (一)护理岗位:拟招聘护理岗位计划数与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达到1:2及以上比例方可开考,采取笔试(30%+护理技术操作(20%,参加技能操作人员为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2进入)+结构化面试(30%) +综合考核(20%)的方式进行。
        考生笔试由高到低排名,成绩相同的,并列排名。如,某岗位计划招1人,考生甲、乙、丙、丁、戊笔试成绩分别为75分、74分、74分、74分、73分,则排名依次为第1名、第2名、第2名、第2名、第5名,第5名不进入技能操作环节。
       (二)其他岗位:拟招聘其他岗位计划数与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达到1:1及以上比例方可开考,采取结构化面试(50%+综合考核(50%)方式进行。
       (三)符合高学历(硕士研究生)急需紧缺人才条件的走绿色通道,按人才引进规定聘用。
        五、笔试、面试时间及地点
       (一)拟招聘护理岗位笔试时间初拟定515日下午15:00-17:00(门诊五楼一号会议室)。
        护理技术操作考试及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按规定时间不到者,视为自动弃权。 
       (二)拟招聘其他岗位面试时间及综合考核时间另行通知。面试和综合测评的内容:考核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内容;考核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及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
 
        六、体检及注意事项
        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列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人员参加体检。对只有一人参加面试的岗位和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比例等于(或小于)1:1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本场考试同一考官组、同一面试题本条件下实际参加面试考生的平均分,方可列为体检、考察对象,并向社会公示。未达到平均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下一个环节。
        体检由医院统一组织,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如有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者,则不予聘用的,在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生进行体检。
        七、公示及聘用
        考生经笔试、面试、体检合格后,确定拟招聘人选并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如无异议,按照国家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有关规定及医院职代会相关管理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3731日前取得相应专业毕业证书;规培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培结业证书;新录用人员凭相关证书办理报到及聘用手续。
        八、纪律与监督
        此次招聘工作在县卫健局指导下开展,接受县卫健局纪委监察室全程监督。对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纪律和相关规定的人员,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并将视情况进行通报处理或责任追究。

咨询电话:郧西县人民医院人事科 0719-6206020

附件信息:
信息来源:http://www.yxhospital.org.cn/show-21-1051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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