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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华蓥市人民医院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3-04-23 11:05:21

根据医院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工作人员1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眼耳鼻喉科学科带头人1名、眼耳鼻喉科医师1名、普外科医师2名、泌尿外科医师1名、小儿外科医师1名、肾内科医师2名、呼吸内科医师1名、心内科医师2名、急诊医师1名、麻醉医师1名、消化内科医师1名、口腔医师2名、病案科编码员1名、信息科工作人员1名(详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拥护党的方针、政策,热爱祖国、热爱工作,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素质。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心理素质良好,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

(二)各岗位具体条件详见附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参加非法组织或参与邪教活动的。

2、受过党纪政务处分以及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拘留的。

4、尚未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关系的。

5、其他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按规定不得聘用的。

三、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自信息发布之日起长期有效,招满为止。

(二)报名地点:华蓥市人民医院政工人事科(门诊五楼)。

联系电话:0826-48272121598262904815982669644

(三)报名手续

工作日现场报名(报名前请电话联系),报名者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彩色1寸照片1张。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如发现报名者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将取消资格。

四、面试考核

报名合格人员,择期组织面试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根据考试(考核)成绩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相关规定组织体检,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依次递补,并予以公示。

六、聘用管理

(一)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限内报到(具体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未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本次聘用人员由医院统一管理考核,试用期1—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考核合格的,签订《聘用合同》。

(三)聘用期间有违法行为以及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一律取消聘用。

七、薪酬待遇

(一)本次招聘的学科带头人薪酬面议,工作人员待遇按医院薪酬待遇方案执行。

(二)社会保险。按照国家规定政策标准,购买养老、失业、医疗、生育、工伤保险,单位缴纳部分由用人单位缴纳,个人缴纳部分在聘用人员基本工资里由用人单位代扣缴。

八、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接受社会监督。

监督电话:0826-4822862(华蓥市人民医院纪委办公室)

华蓥市人民医院

2023417

附件信息:
信息来源:https://www.hysrmyy120.com/nd.jsp?fromColId=2&id=469#_np=2_4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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