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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宿迁市妇幼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3-03-29 10:47:33

宿迁市妇幼医院隶属于宿迁产业发展集团,是宿迁市首家国有公立医院。医院位于宿迁市平安大道88号,占地面积44亩,是集医疗、保健、教学、科研为一体的二级甲等妇幼专科医院,为宿迁市及周边地区的妇女儿童提供多层次、全方位的健康保健和疾病预防诊疗服务。   

医院设定床位500张,目前开放床位228张。医院拥有各类医技人员300余名,其中高级职称30余人。目前开设六个病区,20余个临床、医技科室及相关诊疗中心,拥有宫腹腔镜系统、四维彩色超声仪、呼吸机、新生儿监护仪等一百多套国内外引进的高精尖医疗设备。医院专业学科齐全,常年开设:妇科、产科、儿科、生殖医学科、男科、乳腺科、外科、中医科等专家门诊。

医院遵循“医技至精,医德至尚”的理念,坚持科技兴院,重视科研发展,被评为国家“分娩镇痛”试点单位,江苏省“分娩镇痛”优秀培训基地、宿迁市母婴护理专科护士培训基地,其中产科、麻醉科为“宿迁市医学重点学科”和“医学重点专科”,妇科以诊治妇科肿瘤、不孕不育等疑难病而著称,生殖医学科是全市第一批具备资质的生殖医学中心。医院倡导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开创产科门诊"一医一护一诊室"、产科病区母婴床旁护理新模式、生命科学体验馆、市内首批“PAC优质服务医院”之一,同时增设产科专病、特色门诊,成立高级专家会诊中心,开设孕妇大学,推出家庭式一体化分娩,开展线上、线下预约咨询挂号,构建人性化的综合服务体系。

根据医院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的岗位、人数及相关要求等见《宿迁市妇幼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

二、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权利。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爱党爱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记录和失信行为。

3.认同企业文化,愿意遵守医院规章制度和履行员工义务。

4.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以及正常履职的心理素质和身体条件。

5.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即1987328日及以后出生);具有中级职称资格年龄40周岁以下(1982328 日及以后出生),副高以上职称资格人员年龄45周岁以下(1977328日及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可适当予以放宽。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简介表》中的说明为准,年龄计算方法不变。

6.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和条件(具体详见《岗位简介表》)。“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20233月。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

3)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或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

4)曾被开除公职、党籍、团籍、高等教育学籍的;

5)受到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降低岗位等级、辞退等处分不满3年的,或受处分期间未满的。

请广大考生诚信报考。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并按规定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库。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网络报名和资格初审、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岗位发布

通过宿迁市国资委网站(http://sqgzw.suqian.gov.cn)、宿迁产发集团网站(http://www.sqcy.com.cn)、微信公众号【宿迁产发集团】及“宿心办”APP、猎聘网等媒体向社会公开发布本次招聘岗位信息。

(二)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下载并填写《宿迁市妇幼医院人才信息登记表》(附件2),将《人才信息登记表》及报考岗位要求的证明材料电子版发送至医院邮箱 (sqsfyyy2023@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岗位代码+应聘岗位+姓名)。医院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41617:00。报名需提交以下材料:

1.人才信息登记表(附件2);

2.本人身份证;

3.各层次学历学位证书;

4.学历在线查询认证(登录中国学信网打印带有二维码电子注册备案表);

5.应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执业证书、资格证书及职称证书等)。

(三)资格初审

报名期间医院将进行资格初审,并通过邮箱回复审核结果,审核不通过的视为报名不成功,请应聘人员及时登录邮箱查看审核结果。

(四)笔试

1.笔试岗位:具体需要笔试的岗位详见岗位简介表。

2.笔试内容:主要围绕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命题,无指定教材和大纲。

3.笔试安排:请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密切关注宿迁产发集团网站(http://www.sqcy.com.cn),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开考比例一般不低于1:3,如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1:3,医院可根据实际报名情况核减招聘计划或按实际报名人数开考。

5.在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该岗位笔试合格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3:1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组织面试。

6. 笔试成绩及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将在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宿迁产发集团官网发布,考生可凭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查询。

(五)资格复审和面试

1. 资格复审:面试前组织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考生须提供符合本公告、《岗位简介表》中所列出的报考条件要求的所有有效证件和材料。考生提供的各类证书和证明材料,必须确切证明能满足本公告及《岗位简介表》所要求的条件,不得弄虚作假。所有材料均需要提供原件和一套复印件供医院审核。

经审查,对不能按上述要求按时提供所有有效证件材料原件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因考生本人原因导致无法通知、联系到考生的,责任和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网上提供虚假信息的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考生放弃资格复审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2.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素质和岗位匹配能力;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3. 考试结束后,各岗位按照《岗位简介表》中各项成绩占比计算总成绩。

资格复审、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

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按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如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另行组织加试。体检工作由宿迁市妇幼医院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前,有工作单位的报考者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其他社会人员须提供人事档案代理机构的相关证明。

(七)考察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考察对象个人信用情况、违法犯罪记录等情况纳入考察范围。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该岗位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报考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廉政鉴定书。

(八)公示

考察工作结束后,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宿迁市国资委网站、宿迁产发集团官网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的资格。

(九)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医院按规定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聘用人员首次聘用合同服务期不少于3年,服务期内不得调动、借用、转接人事档案,未满服务期的离职人员须承担聘用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计入个人诚信档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予以转正定岗;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拟录用人员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负责处理。

在体检、考察、公示、聘用阶段,因各种原因出现缺额的,在本岗位面试考生中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四、工资待遇

招聘人员性质为宿迁市妇幼医院正式员工,执行宿迁市妇幼医院薪酬体系标准,按有关规定缴纳“五险一金”,享受医院伙食补助和工会福利。符合条件的,可以享受宿迁市人才引进“购房券”政策。

为体现“识才、爱才”的工作理念,对于此次招聘中条件特别突出优异,具有较强工作能力的拔尖人才,将采用“一人一议”“一岗一薪”的方式确定具体薪酬待遇。

五、其他事项

1.在招聘各环节中,请考生注意浏览宿迁产发集团官网(http://www.sqcy.com.cn)的信息并保持通讯畅通,因考生个人原因造成延误的,视为自动放弃。

2.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在招考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将取消其报考资格。

3.对于本次招聘,宿迁市妇幼医院不授权任何机构进行培训,请各位考生提高警惕,谨防受骗。

4.宿迁市妇幼医院有权根据岗位需求变化及报名情况等因素,调整、取消或终止个别岗位的招聘工作,并对本次招聘享有最终解释权。咨询电话:0527-82086300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监督。监督电话:0527-8168611781686997

宿迁市妇幼医院

2023328

 

附件信息:
信息来源:http://sqgzw.suqian.gov.cn/gzw/tzgg/202303/09a7522f336b4de1afe7bab80e62eaed.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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