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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阳市宏伟区卫生健康局招聘医务人员12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2-12-09 17:00:47

根据工作需要,经宏伟区政府批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护、药剂师、医学影像和检验专业人员共12名。所招人员不占行政、事业编制。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计划

岗位1: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生3名;

岗位2: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药剂师2名;

岗位3: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护士5名;

岗位4: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检验专业人员1名;

岗位5: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学影像专业人员1人。

岗位详见职位信息表(附件1)。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爱岗敬业、甘于奉献、肯于付出,恪守职业道德;

3.热爱本职工作,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具有岗位所要求的能力素质,责任心强,能吃苦耐劳,工作积极主动;

4.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学历、年龄、户口等条件详见职位信息表(附件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免于刑事处罚的;

2.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有吸毒史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5.受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尚在处分期和影响期内的;

6.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7.在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考或公务员招考中或其他国家考试中被招考(考试)主管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舞弊行为的;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10.本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11.其他不适合从事本职工作的;

12.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的。

如考生有上述情形,故意隐瞒的,一经发现,立即依规处理,一律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地点:宏伟区汇华宫3210办公室

3.报名时间:2022年12月5日至2022年12月9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4:00)联系人:王询 联系电话:5160055

4.所需材料:持《报名表》(附件2)、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资格证、学信网学历及相关学历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户口本只需复印首页及本人页),近期正面同版二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

5.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名者提供的各类证件及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提供虚假、无效证件或不如实填写有关信息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招考、聘用资格,并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6.考生报名至考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政审)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联系方式畅通,并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二)考试

本次招聘采取面试办法进行。

1.面试内容: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围绕应聘者的能力素质进行测评。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聘用。

2.按照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由高分至低分的

顺序依次确定进入体检和政审人员,如最后一名面试成绩出现并列者,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进入体检和政审人员。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和政审

按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由高分至低分依次确定体检和政审人员。体检和政审由用人单位负责,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进行,体检费用自理。对拟聘用人员开展政审工作,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政审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四)公示

体检和政审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确定后向社会公示3天。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实的人员,不予聘用。因体检和政审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空缺,拟聘用公示期内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如递补人选中有并列者,确定拟聘用人员办法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五)聘用管理及待遇

被聘用人员日常管理工作由用工单位负责,按《劳动合同法》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社会保险等待遇及缴纳方式与中心其他医务人员一致。待遇详见职位信息表(附件1)

四、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1.进入考点及报名时,现场出示“通信大数据行程码”、“辽事通健康通行码”绿码,经体温检测确认结果正常(体温不高于37.3℃)方可进入考点,如发现体温超过37.3℃,需现场进行1次体温复测。

2.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①体温复测仍超过37.3℃的;②有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③“辽事通健康通行码”非绿码、通信大数据带“*”号的考生进入考点或报名时,除提供考试前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外,还须经疾控部门专业人员进行个案研判后,决定是否进入考试考点或报名。

3.考生应自备符合防疫要求的蓝色一次性医用口罩。

4.考务工作中疫情防控相关安排将根据国家、辽宁省及辽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最新要求及时调整,考生要密切关注疫情防控工作的最新要求并严格遵守。

五、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报考者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监督举报电话:5311181

宏伟区卫生健康局

2022年12月5日





信息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W18SG6jeaGCB7zGIhE5YU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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