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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大同灵丘县临时医务人员招聘100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2-12-07 14:41:32

近年来,新冠病毒肺炎疫情严峻复杂,我县医疗队伍人员紧缺,力量薄弱,难以满足疫情防控的工作需要。为稳定我县医疗队伍,提高排查潜在风险、精准防控、高效快速处置疫情的能力,守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拟为县卫健部门选招核酸检测等临聘医务人员100名,现将有关事项予以公告:

一、选聘对象及基本条件

(一)选聘对象

灵丘县人民医院、中医院、疾控中心目前在岗临时工。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3.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未就业(含临时就业)的毕业生;

4.年龄在18至35周岁(即1987年12月1日至2004年

11月30日之间出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学籍、公职或因违纪解除劳动合同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被调查的;

(5)在各类考试中有弄虚作假或作弊行为的;

(6)有非正常上访记录的;

(7)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聘用形式、岗位及待遇

(一)聘用形式

选聘人员为财政供养编外临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临聘合同,首次聘用合同期限为三年,合同期满,如工作需要,经考核合格可以续聘。

(二)聘用岗位

选聘人员拟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到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县疾控中心,主要从事检验-等医疗辅助工作。

(三)待遇

(1)工资待遇参照我县其他行业同类用工形式的标准执行。

(2)按规定标准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三、选聘办法及程序

(一)选聘办法

本次选招,应聘人员报名不分单位,不分岗位,统一报名;考试不设开考比例,择优选聘。选聘人员由县卫健体局根据工作需要统筹分配到具体单位工作。

选招工作在县选招临聘医务人员领导组的统一领导下,依次按照报名与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入职等步骤组织实施。

(二)选聘工作步骤

1.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 2022年12月6日12:00到12月8日18:00;

地点:灵丘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一楼。

(2)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步进行。报名者须自行下载本公告附件《灵丘县选招临聘医务人员报名信息表》,如实填写,并由现用人单位审核盖章。

(3)报名时须提供下列材料

a《灵丘县选招临聘医务人员报名信息表》1份;

b本人近期一寸红底彩照4张;

c学信网打印的有效期内的学历认证报告1张:

d有效二代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各1张。

3. 面试

(1)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人员参加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工作由选聘工作领导组聘请5名专业人员组成测评组对考生进行测评;

(3)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岗位相关专业技术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急处置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环境适应能力、情绪控制能力、仪表举止;

(4)面试成绩百分制计分,保留两位小数,末位四舍五入,考生每人回答1组试题,思考答题时间5分钟,取各位考官的平均成绩为考生的面试成绩,考生面试完毕当场宣布个人成绩,所有考生成绩排名待面试全部结束,统计校对无误后在灵丘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5)按照考生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后,择优等额选拔体检对象。如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有援外抗疫经历的优先;如并列人员都有援外抗疫经历或都没有援外抗疫经历,所学专业为医学检验的优先;如并列人员均为医学检验专业或均不是医学检验专业则学历层次高的优先;如学历层次也相同则持有从事医务工作资格证的优先;如通过上述方法做不出取舍,则加试一场面试,以加试成绩确定体检人选。

4.体检

(1)体检工作由选聘工作领导组指定有资质的医院进行。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形成空缺,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5.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素质能力、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

6.公示入职

(1)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入职人员,拟入职人员名单在灵丘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卫健体局安排入职,用人单位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2)考生接到入职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入职资格。拟聘人员与原用人单位之间签订劳动(聘用)合同的本人自行与原单位解除。否则不予办理入职手续。

(3)公开选聘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6个月的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的用人单位可随时解聘。

四、加强疫情防控

考生应聘要把新冠疫情防控置于首位。严格遵守新冠肺炎常态化疫情防控的有关规定和卫健部门的防疫工作要求,积极配合考务部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五、严肃工作纪律

选聘工作要严格执行法律法规,严明工作职责,严肃工作程序,严守工作纪律,坚决制止和纠正选聘中的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确保选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接受广大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咨询电话: 0352--3399500 0352-8557310

电话开通时间:选聘期间工作日的正常上班时间


灵丘县选招临聘医务人员工作领导组

2022年12月6日

附件信息:
信息来源:http://www.lingqiu.gov.cn/lqxrmzf/tzgg/202212/d002e11db739450a8b03084bba40ca2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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