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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丽水市水阁卫生院招聘编外人员46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2-10-28 17:06:06

因工作需要,丽水市水阁卫生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4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性质和招聘岗位

丽水市水阁卫生院是丽水市市直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本次招聘人员岗位和数量如下:

招聘岗位

招聘人数

学历要求

所需专业要求

临床医生

10

本科及以上

临床医学

口腔医生

2

本科及以上

口腔医学

口腔护士

3

大专及以上

护理、护理学、口腔护理

临床护士

18

大专及以上

护理、护理学、助产

检验技师

2

本科及以上

医学检验、医学检验技术

医学影像岗位

3

本科及以上

医学影像诊断、影像医学与核医学、医学影像学、医学影像技术、临床医学

公共卫生岗位

5

本科及以上

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公共卫生专业

中医岗位

2

本科及以上

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中西医临床医学、针灸推拿学、康复医学、康复治疗学、康复治疗技术

药剂

1

本科及以上

药学、临床药学、中药学

二、招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

  2.热爱卫生健康事业,具有较好的协作和奉献精神;

  3.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执业资格等要求的人员;

4.愿意服从工作安排,工作态度积极,事业心和责任心强;

  5.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86年11月8日以后出生),其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丽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sjsw.lishui.gov.cn/)向社会发布。

(二)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22年11月8日(上午8:00-11:30,下午13:30-17:00)。

2.报名地点:丽水市莲都区南明山街道遂松路126号(丽水市水阁卫生院三楼多功能厅)。

3.报名及资格审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须提供《丽水市水阁卫生院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附件1)、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同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后,以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考试时间、地点,请报考人员保持手机畅通。

报考人员应对自己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因所提供材料及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本人考试或聘用的,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每人限报一个专业。

符合条件报考人数不足报考岗位数3倍的,由丽水市水阁卫生院商丽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研究决定是否取消、核减相应岗位。

(三)考试

1.笔试

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及健康申报承诺书参加笔试,逾期不参加笔试视为自动弃权。

2.面试

根据各招聘岗位计划数,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3(招聘计划数大于等于10名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1)面试形式:

a.临床医生、口腔医生、临床护士、口腔护士采取实践技能操作和结构化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实践技能操作和结构化面试满分各为100分,合格分均为60分,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面试成绩=实践技能操作成绩×50%+结构化面试成绩×50%。

b.公共卫生岗位、检验技师、医学影像岗位、中医岗位、药剂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2)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及健康申报承诺书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逾期不参加面试视为自动弃权。

3.成绩计算

面试结束后,按以下公式合成计算总成绩: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四)体检、考察

  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总成绩合格分为60分,总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考录体检、考察工作的办法进行。体检、考察放弃或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丽水市卫生健康委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六)聘用及待遇

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实行合同管理制,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待遇按本单位有关编外人员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578-2652006 0578-2652009


丽水市水阁卫生院

2022年10月27日

附件信息:
信息来源:http://wsjsw.lishui.gov.cn/art/2022/10/27/art_1229219670_5872570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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