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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安徽马鞍山市第四人民医院招聘周转池编制人员2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2-09-29 17:17:36

因业务发展需要,马鞍山市第四人民医院拟开展2022年社会化用人公开招聘工作。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皖人社发〔2010〕78号)、《马鞍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暂行)》(马人社〔2011〕21号)规定和要求,结合用人需求与医院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医院简介

马鞍山市第四人民医院为政府建设举办的公立医疗机构,由两家市级专科医院(市精神病医院和市传染病医院)组成,承担着全市各类精神病、传染病及其它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治任务,是全市职工、居民、工伤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是安徽省第一精神专科联盟和第二精神专科联盟成员单位,是上海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安徽省精神卫生中心、芜湖市第四人民医院合作单位,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第三批防治传染病临床基地联合建设单位。医院占地1.7万平方米,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开放床位480张。在岗职工237人,拥有一批在全市及周边地区有影响力的名医专家,其中江淮名医1名、诗城名医1名,高级职称34名,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10人。先后荣获“省抗击疫情先进集体”、“省先进党组织”、“市卫生系统先进单位”、“市五一劳动奖状”等多项荣誉称号。医院以“大专科、小综合”,医教研全面发展为宗旨,积极推动医院建设。其中,建筑面积达800平方米的国家级心理健康示范基地已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市传染病医院扩建和市精神卫生福利中心项目预计2023年底完工。届时医院规模将达到占地面积4.79万平方米,实现开放床位1000张。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招聘计划

拟公开招聘岗位2个,具体见《2022年马鞍山市第四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周转池编制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四、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具体见:《2022年马鞍山市第四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周转池编制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1.岗位计划表中的“35周岁以下”为“1986年10月5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依此类推);工作经历要求,按足年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30日。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其在不同单位工作的时间可以累计计算。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2.岗位计划表中“学历、学位”界定:“本科”指具有本科学历的人员。“学士学位”指具有学士学位的人员。其他学历、学位的界定同上。要求提供学历学位的招聘岗位,学历与学位的专业须一致;

3.岗位计划表中“专业(代码)”主要依据教育部专业(学科)指导目录等设置;已明确为具体专业、二级学科的,相近、相关专业不得报考;毕业证书上专业后面带括号的信息,只能代表所学内容有所涉及,不能认定为专业(教育部公布的“专业指导目录”自带括号的除外),报考人员只能以括号外的专业名称报考相符合的岗位;报考人员不得以毕业证书上的辅修专业进行报考。

4.岗位计划中的“资格”为“卫生系列专业技术资格”。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现役军人;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考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7)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以上不得报考情形中,涉及期限(年限)等要求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30日。

五、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发布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与考察、公示与聘用等程序依次进行。

(一)发布公告

2022年9月28日在马鞍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jw.mas.gov.cn/)上发布招聘公告。

(二)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10月5日8:00至10月11日15:00。逾期不再补报。

报名方式:报考人员登陆马鞍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jw.mas.gov.cn/),下载《2022年马鞍山市第四人民医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和个人签名诚信承诺书(附件3),如实、准确、逐项填写,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PDF格式电子版本。以上材料发送至报名邮箱(1372087324@qq.com),邮件主题须为“岗位名称+姓名+学历”,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材料:

(1)《2022年马鞍山市第四人民医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3)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

(4)近期免冠同底彩色一寸照片电子版1张;

(5)个人手写签名《诚信承诺书》(附件3);

(6)其他报考岗位要求的各种证书。

(三)资格审查

1.时间:2022年10月12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00

2.地点:马鞍山市第四人民医院门诊三楼人力资源科

3.资格审查材料:

(1)《2021年马鞍山市第四人民医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近期免冠同底彩色一寸照片2张;

(5)个人手写签名《诚信承诺书》(附件3);

(6)其他报考岗位要求的各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人员提供的报考资料必须真实完整。凡弄虚作假、与事实不符,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录用资格。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给予发放准考证,逾期未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本次招聘不设置开考比例要求,凡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全部参加考试。

(四)考试

1.考试方式

采取综合面试的考试方式进行,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时间为每人15分钟,总分100分。

设立面试考官组,由7名考官组成。评分根据考评人数及打分情况,按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计算,成绩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本人宣布。

综合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成绩低于60分(不含)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实际参加综合面试的人员数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面试成绩需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与考察程序。若考生面试成绩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确定,加试时间另行通知。

2.时间、地点

时间:2022年10月15日,上午9:00(具体时间见准考证)

地点:马鞍山市心理健康中心(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不适宜参加统一面试的考生,不予参加考试。

报考人员考试成绩在马鞍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jw.mas.gov.cn/)上公布。

根据报考人员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五)体检与考察

1.体检

体检工作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

2.考察

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不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直至该岗位不再有递补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马鞍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jw.mas.gov.cn/)网站公示7天,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的报考人员,或对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六、聘用待遇

(一)录用人员,纳入周转池编制管理,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工资福利待遇参照事业单位现行规定执行。

(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七、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各环节接受市第四人民医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并报市纪委监委驻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纪检监察组备案,同时接受社会监督。对违反有关规定、不按招聘程序、规定条件或擅自更改招聘方案给招聘工作造成不良后果的,将宣布招聘无效、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0555-3101895(马鞍山市第四人民医院人事科)

监督举报电话:0555-3105902(马鞍山市第四人民医院监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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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信息:
信息来源:http://wjw.mas.gov.cn/xxfb/tzgg/200281007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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