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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曲靖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22年引进教育人才与医疗卫生人才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08-16 10:18:33

曲靖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22年引进曲靖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地处素有“珠江之源、爨乡福地”的千年名城——曲靖市,学校创建于1958年,是教育部批准的公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学校原有麒麟校区、经开区校区两个教学区,占地面积为331亩。目前,占地1549.5亩的马龙新校区已开工建设。学校设有11个二级教学部门,4个教科研机构,27个专科专业,建有2个国家级校企共建生产性实训基地,8个省级实验实训教学示范基地,有附属医院、教学医院、校外实习实训基地130余家。学校面向15个省(市、自治区)招生,现有全日制普通教育在校生9600余人,普通成人学历继续教育学生10000余人。现有教职工449人,外聘兼职教师人才库552人。有国家级教师教学创新团队1个,省级教学团队4个,全国优秀教师1人,全国模范教师1人,云南省名医1人、首席技师1人,省级优秀教师1人,省级教学名师3人,云岭技能工匠1人。学校始终坚持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现已成为云南省高等职业院校“双高”立项建设单位;省内专科医药类院校中唯一的国家“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改革试点高职高专院校;唯一的国家现代学徒制试点院校;唯一的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立项建设单位;唯一的国家级职业教育示范性虚拟仿真实训基地培育项目单位;唯一的职业教育课程思政示范研究中心推荐院校;唯一的省级专家工作站建站单位。“十四五”期间,学校将“专升本”确立为跨越式发展的建设目标。

为加快建设现代化教育强市,云南省“双高”院校与“专升本”建设,创新人才工作机制,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学校拟引进教育人才与医疗卫生人才18名,现将2022年引进人才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坚持党管人才、服务发展大局、突出市场导向、扩大人才开放的基本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工作原则,公开引才,择优聘用。

二、引进对象

(一)教育人才专项

引进对象需满足公告指定高校(42所,见附件1)、公告指定学科建设高校(95所,见附件2)毕业的2022年(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20年、2021年高校毕业生)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二)医疗卫生人才专项

引进对象须满足:

1.医学类高校2022年应届毕业(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20年、2021年高校毕业生)的全日制医学类博士研究生;

2.学校综合排名靠前的医学类高校2022年应届毕业(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20年、2021年高校毕业生)的全日制医学类硕士研究生,具体为:全国最佳医学院校综合排名(附件3)前 30名的高校毕业生(昆明医科大学视同全国排名 21-30 名以内);全国中医药大学综合排名(附件4)前10名的高校毕业生(云南中医药大学视同全国排名 8-10 名以内),其专业为曲靖市医院急需紧缺专业(详见-附件5)。

三、引进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高尚的道德情操,具有较强的责任心、事业心和奉献精神。

2.身心健康,符合事业单位聘用规定的体检要求。

3.承诺为引才学校服务10年以上。

4.按引进对象要求确定的教育人才或医疗卫生人才。

5.取得全日制高校毕业的相应学历与学位,符合引才岗位所需专业等相关条件要求。

6.年龄要求:

1)教育人才专项:高校毕业的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1987822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0周岁(1992822日及以后出生)。

2)医疗卫生人才专项:引进全日制医学类博士研究生,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1977822日及以后出生);引进全日制医学类硕士研究生,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1982822日及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列为引进对象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在以往公务员招录考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资格复审时仍未取得毕业证及引进岗位所需其他证书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引进计划

曲靖医学高等专科学校计划引进18人。

1)教育人才专项9人,专业要求:心理学类1人、市场营销或工商管理类1人、计算机或通信工程类1人、法学或思政课类2人、教育学类1人、园艺学或林学类1人、建筑学类1人、文学或管理学类1人。

2)医疗卫生人才专项9人,专业要求:医学技术学或口腔医学类1人、眼科学或眼视光学类1人、临床医学类或护理学类1人、肿瘤学或放射治疗类1人、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2人、中医学类1人、基础医学类1人、药学或中药学类1人。

具体引进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见《曲靖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22年教育人才与医疗卫生人才专项岗位计划表》(附件6)。

曲靖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引才领导小组办公室可根据当年引进人才质量调整引进专业及引才计划数,如果引进人才特别优秀或者达不到学校要求,可经曲靖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增加或缩减引进计划。

五、补助待遇

(一)教育人才专项补助待遇

经认定入选教育人才专项的,正式履行工作合同后,享受以下补助待遇:

1.一次性租房补助3万元。

2.公告指定高校毕业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给予每人20万元生活补贴;公告指定学科建设高校毕业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给予每人16万元生活补贴。给予的生活补贴分5年平均发放,每年年度考核合格后予以发放。

(二)医疗卫生人才专项补助待遇

1.引进的医学类博士研究生,经认定入选医疗卫生人才专项的,正式履行工作合同后,享受以下补助待遇:

①一次性租房补助3万元。

②全国最佳医学院校综合排名1-10名和全国中医药大学综合排名1-3名的博士研究生,给予每人40万元生活补贴;全国最佳医学院校综合排名11-20名和全国中医药大学综合排名4-10名的博士研究生,给予每人35万元生活补贴;其他博士研究生给予每人30万元生活补贴。给予的生活补贴分5年平均发放,每年年度考核合格后予以发放。

2.引进的医学类硕士研究生,经认定入选医疗卫生人才专项的,正式履行工作合同后,享受以下补助待遇:

①一次性租房补助3万元。

②全国最佳医学院校综合排名1-10名和全国中医药大学综合排名1-3名的硕士研究生,给予每人15万元生活补贴;全国最佳医学院校综合排名11-20名和全国中医药大学综合排名4-7名的硕士研究生,给予每人12万元生活补贴;全国最佳医学院校综合排名21-30名(昆明医科大学视同全国综合排名21-30名以内)和全国中医药大学综合排名8-10名(云南中医药大学视同全国综合排名8-10名以内)的硕士研究生,给予每人10万元生活补贴。给予的生活补贴分5年平均发放,每年年度考核合格后予以发放。

六、引才程序

《曲靖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22年引进教育人才与医疗卫生人才的公告》由曲靖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引才领导小组在曲靖党建网(http://www.qjdj.gov.cn)、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qj.gov.cn)、曲靖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官方网站(www.qjyz.org)以下简称“规定网站”上向社会公布引才公告。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8229:00202292618:0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方式:因受疫情影响,应聘者均通过线上方式报名。

3.报名邮箱:qjyzrsc2022@163.com

4.报名材料要求:

①本人近期免冠彩色正面证件照片(小一寸、蓝底、电子版);

②《曲靖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22年教育人才与医疗卫生专项人才引进报名表》(见附件7);

③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证(或户口本)

④毕业证、学位证(2022年应届毕业生,学校还未颁发毕业证、学位证的,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学历、学位及学历性质证明);

⑤代表本人学术水平(专业能力)的科研课题、论文、专利;

⑥职称资格证或其他执业(职业)证件(此项有则提供)。

以上报名材料,①项单独形成一个文档,②-⑥项请扫描为一个PDF文档。两个文档放入一个文件夹进行压缩,压缩文件命名为本人姓名,发送至报名邮箱进行报名。邮件名称请命名为“XX人才专项-姓名+专业+学历”。所有报名材料均须为原件扫描,电子版均须为彩色显示清晰的JPG图片格式或PDF文件格式,《报名表》(附件7)的“考生报名承诺”项须考生本人签名并按手印。每名应聘者只能选择1个岗位报名,重复报名无效。

5.报名咨询电话:曲靖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人事处李老师,0874-3415613,请应聘者于工作日上班期间咨询和报名。

(二)资格审核

学校引才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工作人员,按引进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并告知报名者审核通过情况。

(三)面试

本次人才引进为免笔试只面试,面试分为综合素质考核(考核语言表达、应变能力、求职动机、仪容仪表等)、试讲(模拟课堂教学)两个环节,报名资格审核合格人员全部进入综合素质考核。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另行公告。

1.综合素质考核

采取回答问题的方式,考核时间10分钟,总分为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四舍五入),若成绩相同的,则使用备用试题进行第二次考核。按综合素质考核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根据岗位需求1:2比例进入试讲环节。若因应聘者自愿(自动)放弃综合素质考核造成岗位空缺或达不到试讲比例的,需按比例递减、取消该岗位引进计划。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岗位或属于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岗位的,可放宽或不设试讲开考比例并划定综合素质考核成绩最低分数线为70分。达不到1:2试讲开考比例的,按比例递减、取消该岗位引进计划、调整试讲比例、等额试讲、按实际进入综合素质考核人数进行试讲的,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曲靖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后进行后续招聘程序。

2.试讲

试讲时间20分钟,试讲内容须与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试讲成绩总分为100分,试讲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四舍五入)。试讲成绩低于70分,不得进入后续招聘环节。由于应聘者在试讲前自愿(自动)放弃试讲造成岗位空缺的,从报考该岗位的人员中按综合素质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等额递补,只递补一次。递补人员综合素质考核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试讲;若一次递补无符合条件人员、无人递补或递补后自愿(自动)放弃造成岗位空缺的,取消该岗位引进计划。因岗位空缺需递补进入试讲环节的,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曲靖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后进行后续招聘程序。

因疫情影响,面试的方式根据相关部门防疫政策及要求,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等方式进行,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3.面试成绩确定

根据考生综合素质考核成绩、试讲成绩计算出面试成绩(四舍五入),面试成绩=综合素质考核成绩×40%+试讲成绩×60%。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按计划引进人数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四)体检、考察

1.体检

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需开展吸毒人员排查,吸毒人员一经确认,不予录(聘)用。体检到区级及以上具有体检资质的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果须附胸片及结论,体检时间另行通知。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主管部门组织进行一次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参检人员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由此带来的后果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录(聘)用的疾病、病史等真实情况的考生,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2.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和有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情况进行政审和全面考察,提供的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引才条件,符合教育人才专项的引进对象,由曲靖市教育体育局给予资质审核,符合医疗卫生人才专项的引进对象,由曲靖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给予资质审核。

因自愿(自动)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而产生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按比例递减或取消该岗位引进计划。

(五)公示和录(聘)用

学校引才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引进人才人选,经学校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报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认定,并在曲靖党建网、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拟录(聘)用的人员,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录(聘)用手续,用人单位与本人签订就业协议。

办理录(聘)用手续前,如没有按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应证书或不能如期毕业的,取消录(聘)用资格。

1.资格审查贯穿引才全过程,应聘者所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与岗位引才条件不相符的,视为填报虚假信息和违反了诚信承诺,取消该应聘者录(聘)用资格,由此带来的后果由应聘者自行承担。对反映有影响录(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聘)用;公示期内有反映且相关部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聘)用。为保护个人权益,反映问题时需实名反映。

2.已办理录(聘)用手续的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首次聘用为事业单位编制内或人员总量管理内人员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纳入事业单位总量管理内工作人员,工资待遇按照曲靖市现行有关政策执行。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视为自动放弃录(聘)用资格,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3.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并分别报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备案。

4.在办理录(聘)用手续阶段,由于应聘者自愿(自动)放弃录(聘)用资格或公示期间有不符合录(聘)用条件造成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按比例递减或取消该岗位引进计划。

七、纪律与监督

本次引才工作邀请曲靖市纪委监委驻曲靖市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

(一)从事引才工作的人员与应聘人员存在回避关系的,按照国办发〔200235号、人社部规〔20191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国家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规定处理。

(二)对违反公开引进纪律或不具备引进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者实行“零容忍”,一经查实,取消本次引才资格或录(聘)用资格,由此带来的后果由应聘者自行承担。对造成恶劣影响且触犯刑律的有关人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对违反公开引才纪律的,由曲靖市引才工作领导小组视情况责令纠正或宣布引才结果无效。对违反引才纪律的入选人员、单位、工作人员按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四)副处级(含副处)以上干部、市属公立医院和学校领导班子成员直系亲属通过调配、公开招聘、引进人才进入市属公立医院和学校的,按《中共曲靖市委办公室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市属公立医院和学校编制分配人事管理方式改革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曲办字〔2019123号)规定,实行双考核,单独公示。

(五)本次人才引进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前培训。

(六)本方案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八、本方案由曲靖市教育体育局、曲靖医学高等专科学校负责解释。

联系单位:曲靖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人事处(08743415613)。

曲靖市教育体育局 0874-3316131

监督电话:曲靖市纪委市监委驻市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

0874-3330108

曲靖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纪检处 0874-3416110

 

 

曲靖市教育体育局      曲靖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2022815

 

附件信息:
信息来源:http://rsj.qj.gov.cn/show_qj.asp?Twzbh=1&id=20170&lb=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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