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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盐城市第三人民医院2022年公开招聘编外聘用制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2-08-12 10:27:39

为进一步加强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文件精神,我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制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6个岗位计12个名额,其中急诊医学科4名、儿科2名、泌尿外科(碎石门诊)1名、康复医学科1名、超声室2名、医学检验科2名,详见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资格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4、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1811日及以后出生)。

6、本科及以上学历,同时具备《岗位表》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7、具有大学英语四级及以上等级证书,或通过英语四级及以上考试(相应的成绩不低于425分)。

8、资格条件中的“2022年毕业生,指在2022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无工作单位的人员。

2020年和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可应聘面向2022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可应聘面向2022年毕业生岗位。

9、本次公开招聘没有户籍限制。

10、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1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2022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与所招聘事业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4)依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服务期未满的人员;

5)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1、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可将报名材料原件扫描件发至邮箱:ycsyrsk8002@163.com,也可携报名材料至报名地点现场报名。

现场报名地点:盐城市第三人民医院北院急诊楼8楼综合办公室。(盐城市剧场路75)

联系电话:(05158160001581608002

2、报名时间:2022815日至2022820日(周一至周五、周六上午正常上班期间可接受现场报名,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核

1、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盐城市第三人民医院公开招聘专技人员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本人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在国()外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须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证明;⑤2022年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并盖章确认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个人简历。

为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考生考试当天须出示苏康码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现场测量体温< 37.3C且无干咳等可疑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具体防控要求,将视我市疫情防控要求适时调整,若有变化,请以考试组织单位通知为准。

2、医院组织人事处和监督审查室共同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通知符合报名条件的网上报名人员在考试前携带相关报名材料原件到现场进行审核。

3、报名期间,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的,请及时与招聘单位陈述申辩,报名时间截止时,未提出陈述申辩的,视为没有异议。

4、应聘人员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试

考试方式含笔试、面试。考试内容主要是工作岗位所需的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不指定考试范围。笔试、面试均以百分制计分,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占80%,面试成绩占20%

1、笔试:笔试内容为应聘岗位所需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分,设50 分为合格线,不合格者淘汰。

2、确定面试人选: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招聘岗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含末位同分者),不足1:3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3、面试: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表风度、专业技能等,通过对应聘者进行目测、面试和提问进行评分,总分为100分,设60 分为合格线,不合格者淘汰。

四、聘用

1、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成绩相同的,加试决出名次,加试方式另行通知)。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考察侧重于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核实应聘人员资格条件等。考察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盐城市第三人民医院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同分取舍办法同前)。

4、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招聘单位按规定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五、招聘工作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正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有关招聘规定,阳光操作,并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如发现弄虚作假或违规违纪,取消聘用资格,并对有关当事人给予严肃处理。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盐城市第三人民医院。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15-8160001581608002(市三院组织人事处)

监督举报电话: 0515-81600060(市三院监督审查室)


 

 

盐城市第三人民医院

2022811

 

附件信息:
信息来源:http://www.jsycsy.com/News/Detail.asp?nid=4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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