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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南昌大学附属眼科医院2022年招聘公告(二)
发布时间:2022-07-18 11:00:41

南昌大学附属眼科医院位于南昌市八一大道,是江西省唯一一所融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为一体的省直公立三级甲等眼科专科医院,与南昌大学眼视光学院一套人马、两块牌子。江西省眼科学与视觉科学研究所、江西省眼科学重点实验室、江西省眼科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江西省红十字眼库、南昌大学眼科研究所、南昌大学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研究平台落户医院。江西省眼科专科联盟牵头单位,江西省视光学学会挂靠医院。

一、招聘岗位、人数、条件

 

岗位序号

    部门

  岗位

  名称

招聘人数

                        岗位条件

     1

   麻醉科

 医师

  1

麻醉学或临床医学专业;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和麻醉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书;30周岁以下(199171日以后出生)。

     2

  药剂科

 药师

  1

药学专业;取得初级药师资格证;具有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30周岁以下(199171日以后出生)。如取得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或取得临床药师资格证;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198671日以后出生)。

3

  宣传办

 干事

  1

文学、历史学、哲学、法学、新闻传播学、政治学等相关专业;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中共党员;35周岁以下(198671日以后出生)。具有2年及以上宣传岗位工作经历;或业绩条件优秀者;年龄可酌情放宽。

合计

 3

——

 

二、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2724日。

2.报名方式:符合条件者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发送至ncdxfsykyy@126.com。电子邮件请按照以下要求进行投送简历:

1)邮件主题请注明:姓名、毕业院校、学历学位、所学专业、拟应聘岗位名称(例如:姓名+某大学本科学士+某专业+麻醉科)。

2)报名材料:

①《南昌大学附属眼科医院2022年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

②第一学历、学位、《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最高学历、学位、《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③相关资格证材料:执业医师资格证、初级药师资格证须在20227月前取得,麻醉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须在202212月前取得;

④工作经历证明材料:请提供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和对应的劳动聘用合同,工作年限终算时间为2022630日;

⑤中共党员证明材料:由现党组织关系所在地于近期出具的中共党员证明材料,内容应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入党时间、转入现党组织关系所在地时间等能证明本人为中共党员的必要信息。党费证和党员关系转移介绍信为无效证明材料。

3)报考人员应按报名要求在报名期内提交报名材料(与岗位条件无关的材料请勿上传)。若因提供的材料不实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4)每名应聘者须在报名期内上传报名材料,请应聘者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将所需材料准备齐全后再进行报名。

5)招聘过程中的所有相关信息及公告均通过电子邮件告知,不通过电话逐一联系,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邮件。

3.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791-86318917

联系人:李老师

通信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八一大道463号南昌大学附属眼科医院人事科  邮编:330006

三、资格审核和考试

1.资格审核:资格审核初审以电子邮件方式进行,通过提供相关证件扫描等方式进行线上资格审核。

2. 麻醉科和药剂科岗位招聘采取笔试和结构化面试结合方式进行,成绩各占50%,均采用百分制。笔试内容为所报岗位的相关专业知识等,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考生语言表达能力、反应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和专业知识等。宣传办岗位招聘采取结构化面试结合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工作业绩、专业知识、语言表达能力等。

3.麻醉科和药剂科岗位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1:5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笔试成绩须不低于60分,末位同分一并进入面试)。所有岗位结构化面试成绩须不低于80分,否则不予聘用。

四、体检、考察、录用

1.根据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考生总成绩相同时,按结构化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员)。

2.应聘人员的体检在我院指定的地点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办法(修订)》(赣教规字〔20213号)执行,体检费用自理,要求身心健康,体检不合格者不进入考察程序。

3.医院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政治品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并进行资格条件复核。

4.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等产生的岗位空缺,在面试考核合格线以上,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其他情况一律不递补。

5.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6.考生接到录用通知后1个月内到岗(应届毕业生接到录用通知后1周内和医院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

7.入职后办理相关手续,聘用为编制外人员,参照医院相关规定管理和发放待遇。按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按相关规定予以解聘。

五、疫情防控及其他要求

招聘过程中各环节的疫情防控工作,严格按照属地及医院有关规定执行,具体要求届时根据招聘工作开展情况发布,请应聘者自觉遵守并严格执行,否则由此引起的任何后果,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附件信息:
信息来源:https://ncdxfsykyy.ncu.edu.cn/xwzx/tzgg/ce28087fdb2f4f2898f8b3832dbbbb4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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